呛民政在朝不曾推资讯法
槟政府自认比之更有诚意
面对槟州民青团法律与投诉局主任卢界燊炮轰,槟州政府没诚意落实资讯自由法,掌管有关事务的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反呛,民政党执政时未推行该阳光法律。
“我们肯定比民政党更有诚意。”
“他们在2008年前执政时,都不曾实行资讯自由法。”
今年2月4日,槟州政府解密由现朝州政府批准的60英亩填海计划(峇央珍珠35英亩和百安湾25英亩)合约,以便民众可以通过资讯自由法令申请阅读。但是,欲阅读以上合约的卢界燊昨天揭露,申请程序障碍重重,比如被强制签署法定宣誓书和需缴付昂贵的收费。
否认怠慢处理申请
拉玛沙米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政府部门已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准他的申请,因为根据法令,资讯官需在14天工作天内回复。
“至于签署法定宣誓书,是为了确保该文件只是作为他个人的用途,不会复印或分派给其他人。他不该挑起这个课题。”
他说,政府会研究申请资讯的收费是否过度昂贵,以致超越平民百姓的负担。但现有的条规已阐明有关收费率,民众申请时仍需依法付费。
“如果民众觉得太贵,我们可以检讨。卢界燊不是一般民众,他应代表自己而非民众发言。”
抨卢界燊政治化课题
拉玛沙米接着批评,即使政府已批准有关资讯,但卢界燊仍企图政治化课题。
“(若是玩政治的话)民政党或巫统照理说,根本不可能获得有关文件。民政常归咎行动党政治化课题,他们有分别吗?固然有改善的空间,但重点是公众珍惜资讯自由法,而我们也会继续提升和改善。”
“请别小题大做,民政党需反省他们执政时做了什么?”
他今午召开记者会时披露,一些人士尤其是媒体确实曾向槟政府投诉收费率过高,而当局已召开会议检讨,唯最后决定维持及每隔6个月再度检讨。
州秘书承认行政疏忽
槟州政府秘书法利占(Farizan Darus)也澄清说,秘书署其实在规定的时限(14天)内回复和批准卢界燊的申请,因为2月有两天农历新年的假期。
“法定宣誓书的范本已经就绪,如果他今天来签署和付费就可以拿到文件。整个过程甚至不到10天,说明我们已做好准备和有诚意。”
但是当记者提醒,2014年槟资讯自由(索取资讯)条规并没阐明需签署法定宣誓书,他坦承,由于政府才首次处理解密文件的申请,难免存在行政上的失察。但正如收费率,政府可以定期更新条规,不该成为课题。
无论如何,他表示,仅有申请解密文件者才需签署法定宣誓书,申请其它资讯不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