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阁委任三名部长解决英迪拉改教争子案,其中一名成员卫生部长苏巴玛廉说,内阁同意制定新法令,来解决改教争子问题。

苏巴玛廉今日在卫生部召开记者会表示,政府将研究所有事项来解决问题,包括内阁于2009年所成立的改教课题委员会,所收集到的资料。

“虽然涉及修改联邦宪法,但政府将行动,包括制定法令。”

“政府将把此事交给总检察长,然后带上3月的国会辩论和修改法令。”

判民事法庭无权审理

英迪拉(见图)前夫莫哈末立都安(Mohd Ridzuan Abdullah,前名为帕玛纳登K Patmanathan)在2009年4月1日办理离婚手续时,擅自取走3名孩子的报生纸,以一天的时间就从伊斯兰法庭获得单方面庭令,将孩子们改教,并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怡保高庭也曾在2009年4月24日裁决,英迪拉可从改教的丈夫手中,重新获得3名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其前夫却拒绝理会法庭的谕令,不愿交出幼女。

怡保高庭在2013年宣判,英迪拉3名孩子仍是兴都教徒,未改信伊斯兰教,并指英迪拉前夫擅自将3名孩子改教的行为抵触宪法。

去年12月末,上诉庭 推翻 高庭判决,指民事法庭无权审理英迪拉孩子改教案,英迪拉当场哭叹何时才能见孩子。

统治者理事会“喊停”

上周,内阁 安排3名部长 处理改教课题,这三人是苏巴玛廉、旅游部长纳兹里和首相署部长加米尔。

不过,内阁早在2009年就针对同一宗案件,成立一个委员会,上述三名部长也是委员会成员。

内阁当年准备修改3项民事婚姻和伊斯兰婚姻法律,包括《1976 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 法令》、《1993年伊斯兰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和《1984年伊斯兰家庭(联邦直辖区)法令》。

不过,统治者理事会随后 暂缓 ,指该法律须获各州宗教局同意才能修改,导致修改案无疾而终。

伊斯兰教事务归由各州统治者和州政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