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警方特别安置被扣跨性人
章瑛吁立法保障权利及安全
尽管槟州警方宣称,一向来都另外安置被扣留的跨性人。唯槟州政府建议,联邦政府修改条例或由内政部长发出明确指令,保障他们在法律上享有公平的待遇。
掌管青年及体育、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章瑛表示,若没明文规定,跨性人在扣留所的待遇无法得到保障。
“目前的情况,很大程度取决于谁处理(跨性人)案件,没有一套标准程序。”
称分开扣押已成惯例
章瑛今年8月6日曾致函槟州警方,约见警方商讨跨性人在扣留所的状况。结果,槟州总警长阿都拉欣(Abdul Rahim)9月22日回复说,至今没法律或条例阐明跨性人的地位,但警方经常对此表示关注和敏感,而惯例是将他们跟男扣留者隔离,关在不同的牢房。
“至今,警方在扣留跨性人方面秉持着‘法治’原则,没有面对任何课题。”
他说,警方遵从的法律包括:扣留所条例、《1985年监狱法令》、全国总警长常规指令、以及槟州总警长常规指令。
"根据有关条例,警方需按照8个组别安置扣留者(即尚未受刑的罪犯)、暂时被监禁的罪犯、具危险性的扣留者、醉汉、吸毒者、精神失常者、女性和未成年扣留者。女性扣留者不仅跟男扣留者隔离,且被女警员看护,也享有隐私。"
承认捍卫权益有难度
被询及会否委托希望联盟的同僚在国会争取,章瑛未正面回应说,她担任国会议员期间曾为跨性人争取权益,相信其他人均认同,跨性人和其他少数群体也具有基本人权和尊严,不该被暴力对待。
“我曾在国会提起跨性人欲更换身份证的案件,但即使对方是一名非穆斯林,也不可能成功,难度可想而知。”
“但既然槟州警方已实行(分开扣留),为何不干脆修改条例,赋予法律约束力?”
“如今,要依赖个别值勤警员的情绪智力。没有指令,一些警员或会辩称,不懂需要另外安置跨性人。”
按步行事不敲锣打鼓
除了警方,章瑛也致函槟城医院的管理层,反映跨性人的处境,因为他们入院时也面对难题。
“这是院方不能回避的问题,卫生部长应该研究,看是否医院能够保留一些空间作为跨性人的床位。我不认为,以上措施会引起抗议。就连巫统议员在槟州议会上也同意,给予跨性人公平的对待。”
尽管如此,她说,非政府组织偶尔在类似的课题能发挥更好的功能,而且需按部就班地推动,不必敲锣打鼓以免引起反效果。
“比如‘性向自主’活动(Seksualiti Merdeka)办了3年后被逼查禁。我们要确保,每个步骤都能有斩获,不是后退。”
跟跨性别委员会协调
被询及是否会跟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见图)领导的跨性别委员会协调,抑或各自推动,章瑛表示,她并不是跨性别委员会的成员,两者属不同的单位。
“但我们有协调,比如他有过目函件。”
7名朝野议员在前年的槟州议会上破天荒达致共识,赞同设立跨性别委员会。他们分别是郑雨周、浮罗池滑州议员叶舒惠、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在野党领袖兼直落斗哇州议员查哈拉、双溪赖州议员尤索夫和柏淡州议员沙里夫。
由于该委员会不被槟州政府纳为属下委员会之一,郑雨周之后与一些感兴趣的议员不断商讨,要如何设立协助跨性人的委员会。
当时,他们指派郑雨周草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穆斯林议员则委任伊斯兰党的沙列曼研究是否适合参与此委员会,但之后的会议却因多数议员未克出席而先后展期及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