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私人法案重现国会议程
本季国会下议院剩下最后两天,伊党主席兼马江国会议员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重新出现在下议院的开会议程中。
本季国会下议院剩下最后两天,伊党主席兼马江国会议员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重新出现在下议院的开会议程中。
哈迪阿旺是援引议会常规第49条文,以提呈《2015年伊斯兰法庭法(刑事权限)修正案》的动议。
不过,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排在议程的最后一项(第28项),在前面的是12个政府法案。这些政府法案须在周四,即本季国会会期结束前辩论。
因此,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很大可能没有机会提呈上国会。
上季国会没机会提呈
在丹州政府于3月19日三读通过《2015年(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令二》后,哈迪阿旺向国会下议院入禀的私人法案,曾出现在上季国会下议院议程中。
不过,同样的,在上季国会下议院中,哈迪阿旺的 私人法案同样排在议程末端 ,因而没有提呈上国会。
扩大伊刑事法庭权限
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寻求通过修正《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刑事权限)》,以铺路给丹州政府或其他州属落实伊刑法。
现有的伊斯兰法庭法限制伊斯兰法庭权限,仅能实施最高监禁3年、罚款5000令吉与6鞭刑罚的刑罚。
不过,哈迪寻求修正伊斯兰法庭法案第2条文,扩大伊斯兰刑事法庭权限。如此一来,伊斯兰法庭除了可以审理涉及宗教指令(perintah agama)的罪刑外,也可审理有关联邦宪法第9章节州属名单第1项资料里的“任何罪刑”(apa-apa kesalahan)。
简单多数票即可通过
只要获得国会议员的简单多数票,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就能在国会通过。
无论如何,若哈迪阿旺无法在本季国会内提呈私人法案,则必须在下季国会重新入禀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