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先扣只能有十四天
民联动议修正防恐法案
国会报道
民联议员动议上周末向国会下议院动议,建议修正《2015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案》多项关键条文,撤除政府近似无限期未审先扣的权力,只留14天。
“这将给民联机会,提出足以平衡反恐与捍卫民主原则、法治及人权的反恐法案替代形式。”
傍晚6点42分更新
民联议员动议上周末向国会下议院动议,建议修正《2015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案》多项关键条文,撤除政府近似无限期未审先扣的权力,只留14天。
“这将给民联机会,提出足以平衡反恐与捍卫民主原则、法治及人权的反恐法案替代形式。”
公正党格拉那再也区国会议员黄基全今天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称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已接纳,民联提呈的动议通知信。
他指称,民联援引议会常规第57(2)条文,即在议会三读或委员会阶段时,要求修改反恐法案。
民联提出的其他修正建议包括:
- 唯有警监(superintendent)或以上职位的警官才能逮捕嫌犯;
- 嫌犯需在24小时内被带上高庭;
- 高庭将裁决,到底要释放嫌犯,或将之延扣;
- 即便高庭延扣嫌犯,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4天;
- 延扣14天后,必须提控或释放嫌犯。
“如此一来,就根本不需要反恐委员会或是调查官(inquiry officer)。届时,也不会有未审先扣了。”
国会下议院将在今午辩论《2015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案》。
政府于3月30日提呈的 反恐法案 里,赋予当局先扣留嫌犯59天,接着未审先扣两年的权力,而且在届满后,还可无限次再发扣留令。
批法庭沦为橡皮章
除此,反恐法案允许反恐委员会做出长达5年的限制居留,而届满后一样可以延长。
内政部在同一天提呈的《2015年反击外国恐怖主义特别措施法案》,允许政府指示国人与外国人交出国际护照及其他旅游文件,违反者面对最高2年的监禁。
政府也提呈6个相伴的修正法案,包括《2015年监狱法令修正案》、《2015年刑事法典修正案》、《2015年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案》、《2015年刑法程序法典修正案》、《2015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修正案》,以及《2015年证据法修正案》。
律师公会今天也狠批法案 让未审讯扣留法令“借尸还魂” ,更令法庭沦为橡皮图章。
朝野议员今午开始辩论反恐法案二读,国会下议院拟在本次议会完成2个反恐新法案及各相伴修正法案。
本次议会从3月9日召开至4月9日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