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呈动议谴责肛交案法官
民联争取挤进国会议事程
刊载: Mar 11, 2015 8:00 AM | 更新: Mar 11, 2015 11:14 AM
民联展开新一波抗议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的行动,准备向国会入禀动议,谴责宣判安华罪成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和另外4名法官。
民联展开新一波抗议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的行动,准备向国会入禀动议,谴责宣判安华罪成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和另外4名法官。
民联正在收集国会议员签名,以便在明天把这项动议送到议长办公室。这项动议是在议会常规第27(3)和36(8)条款下提呈,并根据联邦宪法第127条款,即“谴责联邦法院法官的行为与操守”。
有关动议阐明:“这项法庭判决不寻常,没有任何法律支持,并且违反逻辑。”
这项动议将由公正党加埔区国会议员玛尼瓦南提呈。在上诉庭去年宣判安华罪成后,民联也曾经向国会提呈类似动议,但是最终不被允许辩论。
需要至少55议员签名
在国会提呈动议需要至少四分之一或55名国会议员的签名,以便可以立即纳入国会议事程内。不过,它只会在14天后,才会出现在国会议事程,因此无法确定有关动议是否有机会获得辩论。
根据玛尼瓦南,截至今午1点已经收集到56名国会议员签名。虽然已经跨过门槛,但是他希望可以在提呈动议前,收集到更多议员的签名。
民联目前共有86名国会议员。
民联正在收集国会议员签名,以便在明天把这项动议送到议长办公室。这项动议是在议会常规第27(3)和36(8)条款下提呈,并根据联邦宪法第127条款,即“谴责联邦法院法官的行为与操守”。
有关动议阐明:“这项法庭判决不寻常,没有任何法律支持,并且违反逻辑。”
这项动议将由公正党加埔区国会议员玛尼瓦南提呈。在上诉庭去年宣判安华罪成后,民联也曾经向国会提呈类似动议,但是最终不被允许辩论。
需要至少55议员签名
在国会提呈动议需要至少四分之一或55名国会议员的签名,以便可以立即纳入国会议事程内。不过,它只会在14天后,才会出现在国会议事程,因此无法确定有关动议是否有机会获得辩论。
根据玛尼瓦南,截至今午1点已经收集到56名国会议员签名。虽然已经跨过门槛,但是他希望可以在提呈动议前,收集到更多议员的签名。
民联目前共有86名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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