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罪成入狱后,民联与公正党内部出现一股声音建议,安华可寻求元首特赦,以告别铁窗生活。

不过,一旦安华寻求元首特赦,意味着他将承认跟赛夫肛交的罪名。

即使安华成功获得特赦出狱,他将永远无法摆脱一个他坚称是政治阴谋的指责。

林冠英安华曾商特赦

昨日,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即提出特赦的可能。他说,《联邦宪法》第48(4)条文阐明,任何国会议员将在被判刑入罪14天后丧失议员资格,除非向统治者寻求赦免罪行。


林冠英举例,自己在1998年马来少女案被控煽动罪成后,也曾寻求马六甲州元首特赦,但最后申请被否决。

他也证实曾跟安华商谈寻求特赦的事宜。不过,他不愿披露彼此的交谈内容。

高呼“我绝不会屈服”

目前看来,安华也无意向元首申请特赦。他不止一次强调自己没错,并申明不会向不公的司法裁决低头

在肛交案判决前,他也承认,曾有国际领袖游说他流亡海外,但他明知可能会罪成入狱,还是坚持要留在马来西亚。

即便是在闻判后,安华在法庭内发表被告席声明时也高呼:“我绝不会屈服!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兼律师西华拉沙昨日前往监狱探望安华后亦强调,寻求特赦的课题并不存在。

在1999年鸡奸案时,安华也坚称这是一起政治阴谋,并选择不向元首申请特赦。

盟党支持者敬佩勇者

这也是许多支持者与盟友敬佩安华的原因。在安华判决前夕的最后一场政治演讲中,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即赞誉安华,勇敢面对终审结果,这是许多民联领袖比不上安华的地方。

伊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今日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表示,他个人认为,安华不会申请特赦,否则就等同于认罪。

“我不知道当中的细节,但我相信,安华不会申请特赦,因为这将代表他有罪。”

元首特赦需政府建议

无论如何,如果安华真的要申请特赦,也必须经过重重难关。

根据《马新社》周二的报道,北方大学法律、政府与国际研究系教授阿末玛塔达(Ahmad Marthada Mohamed )指出,国家元首需在特赦局的劝告下,才能特赦某人。

特赦局是由联邦直辖区部长、总检察署与不超过3人的其他成员所组成。而国家元首则通常是在诞辰当天宽赦囚犯。

过去曾有一些政治人物成功申请特赦,而摆脱牢狱之灾,包括70年代贪污罪成的前巫青团长与雪州大臣哈伦依德里斯。

法院司法检讨更渺茫

当然,安华也能要求联邦法院检讨本身的裁决。不过,这项途径的成功机会更加渺茫,因为只有在符合严苛的条件下,联邦法院才会允许检讨自己的裁决。

上个月的“阿拉”字眼案中,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即阐明,根据司法法庭法令第137条文,只有在4项条件之下,法院才会允许检讨裁决,包括之前法庭的判决出现偏颇、承审法官阵容问题(Coram Failure)、欺骗或程序不公。

安华律师蓝卡巴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辩方还未决定,是否要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核。

另一名律师苏仁德兰受询安华会否申请特赦时则说,辩方团队将在研讨后,再行公布下一步行动。

牢外抗争争取缩刑期

在上述两项选择看似可能不大下,相信安华将在监狱服刑,并通过支持者在牢外抗争,于国内外施压,缩短安华的刑期,以尽早让安华获释。

此前,《当今大马》已经分析,如果安华在监狱内行为良好,他可能获得减刑,最早可能在2018年,即70岁获释。届时,他则可能在75岁重新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