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总秘书慕斯达法昨日挑战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当面对质,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今日反批对方“越级挑战”,并强调民联最高领导层理事会才是最佳的讨论场合。

与此同时,陆兆福也批评,不曾挑战巫统辩论的慕斯达法,如今挑战林冠英对质,似乎把行动党视为伊党政敌而非民联盟党。

“这是否从内部开始分裂民联的策略?他的挑战是否代表伊党的正式立场?”

出席会议而非辩论

陆兆福发表文告说,他受到林冠英的指示,代表行动党回应慕斯达法的言论。

他首先强调,慕斯达法理应确保伊党最高领导层,包括党主席哈迪阿旺出席民联最高领导层理事会会议,以便讨论相关课题,而不是公开辩论。

“民联会议难道不是比辩论更加适合,因为这些课题涉及各党的立场,而不是个人问题?这必须在共同会议上解决,而辩论只是讨论课题的最后选择。”

总秘书异于秘书长

陆兆福指出,慕斯达法不曾挑战巫统辩论,如今却倒戈相向,挑战行动党辩论。

他批评慕斯达法违反民联盟党的礼节,慕斯达法受委的“总秘书”与行动党最高阶职位的“秘书长”,虽然名字相同但是在民联领导层属于不同层次。

针对慕斯达法非议槟城政府在未咨询伊党之前通过地方选举法令一事,陆兆福重申,此举符合民联共同纲领,即:“加强地方政府民主,提升传递系统效率,以民主方式确保各个层次的透明。”

符合民联共同纲领

陆兆福质问,难道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不符合加强地方政府民主的原则吗?

“伊党必须致力与遵守,获得伊党主席本身同意的民联共同纲领。”

“如果伊党总秘书利用地方政府选举课题攻击行动党,似乎我们也一样落实一些非法民联共同纲领的事务,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有鉴于此,陆兆福表示,慕斯达法不能把伊刑法课题与地方政府选举相提并论,因为自民联成立至今,行动党从不曾答应推行伊刑法,而民联共同纲领内更没有提及伊刑法。

“难道伊党总秘书想要给人一种印象,即伊党只是在第13届大选前同意加强(地方政府)民主,以便赢取选民支持,但是事实上伊党不准备致力于加强基层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