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联邦列巡逻队非法决定
槟州政府入禀申请司法审核
刊载: Jan 27, 2015 1:17 AM | 更新: Jul 1, 2020 6:29 AM
槟州政府今天入禀槟城高庭寻求司法审核,挑战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去年宣布槟州志愿巡逻队(PPS)为非法组织的决定。
槟州政府今天入禀槟城高庭寻求司法审核,挑战内政部长阿末扎希去年宣布槟州志愿巡逻队(PPS)为非法组织的决定。
槟行政议员兼巡逻队主席彭文宝今早在槟首长林冠英等人陪同下,代表槟政府向高庭提出以上申请。
3个答辩方为内政部长,全国警察总长和马来西亚政府。
由于高庭曾有撤销部长指令的先例,槟州政府早前接洽4名熟悉行政法的律师,以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寻求撤销内长列槟州志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勒令冻结财产及资产的行政宣布。
4名律师分别是国内著名宪法专家汤姆斯(Tommy Thomas)、马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及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
警方是于去年8月31日援引社团注册法令第43条文,逮捕158名巡逻队成员。但内政部之后才在11月3日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5(1)项条文,宣布自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
欲恢复运作捍卫尊严
林冠英表示,槟政府是基于3个理由申请司法检讨,即捍卫巡逻队的尊严、争取恢复巡逻队的运作和纠正不合法的逮捕行动。
“巡逻队是槟政府旗下的合法单位,但9002名成员却遭受政治迫害,承受各种虚假指控,如标签为流氓的侮辱。幸亏,槟城人明白有关恶意的指控不符事实。”
他说,巡逻队希望继续发挥社区警务的功能,连内政部都承认社区警务有效打击罪案。
“警方展开逮捕的两个月后才颁布巡逻队为非法团体,显示那是个后思的举动,且违反自然正义法则。”
促归还被充公的物件
槟政府在入禀状中寻求高庭裁决,槟州政府是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 (v) 条文合法成立自愿巡逻队,而该单位并非《1965年社团法令》所诠释的社团。
因此,槟政府要求,法庭撤销内政部长去年11月3日宣布巡逻队为非法组织的行政令。
此外,槟政府向法庭申请禁令,阻止答辩人和其官员或代理使用任何方式进入和搜查巡逻队的建筑物,逮捕其成员和充公任何资产,同时训令答辩人和其代表归还巡逻队的外套、器材、徽章、武器和文件等给槟州政府。
槟政府也要求获得赔偿。
仍未接获整顿策划书
槟政府不忘向法庭申请,在最终裁决出炉前,针对被质疑的内政部指令发出暂缓执行令。
林冠英被询及时表示,至今未接获任何内政部长建议整合槟州自愿巡逻队,以纳入社区警务的策划书。
“之前,内长只是口头提起。与其当下就拒绝,我要求他提供书面策划书,但至今没收到。"
彭文宝希望,法庭最终能伸张正义,为巡逻队讨回清白。
槟行政议员兼巡逻队主席彭文宝今早在槟首长林冠英等人陪同下,代表槟政府向高庭提出以上申请。
3个答辩方为内政部长,全国警察总长和马来西亚政府。
4名律师分别是国内著名宪法专家汤姆斯(Tommy Thomas)、马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及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
警方是于去年8月31日援引社团注册法令第43条文,逮捕158名巡逻队成员。但内政部之后才在11月3日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5(1)项条文,宣布自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
欲恢复运作捍卫尊严
林冠英表示,槟政府是基于3个理由申请司法检讨,即捍卫巡逻队的尊严、争取恢复巡逻队的运作和纠正不合法的逮捕行动。
“巡逻队是槟政府旗下的合法单位,但9002名成员却遭受政治迫害,承受各种虚假指控,如标签为流氓的侮辱。幸亏,槟城人明白有关恶意的指控不符事实。”
他说,巡逻队希望继续发挥社区警务的功能,连内政部都承认社区警务有效打击罪案。
“警方展开逮捕的两个月后才颁布巡逻队为非法团体,显示那是个后思的举动,且违反自然正义法则。”
促归还被充公的物件
槟政府在入禀状中寻求高庭裁决,槟州政府是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1 (v) 条文合法成立自愿巡逻队,而该单位并非《1965年社团法令》所诠释的社团。
因此,槟政府要求,法庭撤销内政部长去年11月3日宣布巡逻队为非法组织的行政令。
此外,槟政府向法庭申请禁令,阻止答辩人和其官员或代理使用任何方式进入和搜查巡逻队的建筑物,逮捕其成员和充公任何资产,同时训令答辩人和其代表归还巡逻队的外套、器材、徽章、武器和文件等给槟州政府。
槟政府也要求获得赔偿。
仍未接获整顿策划书
槟政府不忘向法庭申请,在最终裁决出炉前,针对被质疑的内政部指令发出暂缓执行令。
林冠英被询及时表示,至今未接获任何内政部长建议整合槟州自愿巡逻队,以纳入社区警务的策划书。
“之前,内长只是口头提起。与其当下就拒绝,我要求他提供书面策划书,但至今没收到。"
彭文宝希望,法庭最终能伸张正义,为巡逻队讨回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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