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阿末扎希早前宣称,部长有斟酌权发出解释信予美国联邦调查局,而且在他之前的部长也曾发出类似信函。不过,其言论未能获得任何前部长的印证。

继希山慕丁之后,另一名前内政部长赛哈密也证实,他在位期间不曾致函美国联邦调查局。

“我在位期间,不曾写信给联邦调查局。”

赛哈密如今是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他今日出席一项合约签署仪式后,受询回应现任内政部长阿末扎希致函联邦调查局为潘惠生辩白所引发的风波。

扎希指前部长也这么做

上周,阿末扎希捍卫自己致函联邦调查局的做法。他在信中解释大马没有14K三合会,而目前在美国面控,被称为“赌球大王”的潘惠生,也不是大马14K三合会成员。

阿末扎希指称,本身是利用部长斟酌权来发出此信函,而在他之前的内政部长,也曾签发过类似信函。

日前,希山慕丁受询时表明,自己在当任内政部长期间,不曾致函联邦调查局。

内安法令逮捕后被撤换

赛哈密也是前哥打丁宜国会议员,他是在2008年308大选后,受委内政部长。

不过,赛哈密在2008年杪援引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逮捕《今日大马》主编拉惹柏特拉、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和《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后,他在2009年内阁改组时被撤换,由希山慕丁取代。

捍卫阿末扎希有权发函

赛哈密说,本身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不曾致函予任何机构。

“我在位领导(内政部)时,没有这种案件,而我也不曾致函任何机构。”

“如果这是机构对机构的事情,由于我是决策者,因此没兴趣知道。所以我会交由相关机构来处理。”

无论如何,他捍卫阿末扎希的做法,并指签发这类函件是内政部长的斟酌权。

扎希是否首名发函内长?

稍后,公正党通讯主任法米发文告质问阿末扎希,要求他交代,他是否首名致函联邦调查局的内政部长?

“大家心中所想的问题是,阿末扎希是否首名这么做的内政部长?”

由于阿末扎希早前承认,他是在潘惠生在大马的代表律师沙菲宜的要求下,才致函联邦调查局,因此法米也追问,内阁有无一个规定部长发出这类函件的标准作业程序?

“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作业程序,规定部长是在律师,而非总检察署的咨询下,发出函件予任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