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要求检讨阿拉案被驳
七年司法斗争以败诉告终
刊载: Jan 21, 2015 11:11 AM | 更新: Jan 22, 2015 12:46 AM
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天主教会,要求检讨“阿拉”字眼案裁决的申请,意味着这项历时近7年的司法斗争,以天主教会连续两次在联邦法院败诉告终。
傍晚6点半更新
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天主教会,要求检讨“阿拉”字眼案裁决的申请,意味着这项历时近7年的司法斗争,以天主教会连续两次在联邦法院败诉告终。
领导五司的联邦法院法官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裁决,联邦法院七司去年6月23日的判决,并没有任何程序上不公之处。
“因此,我们驳回检讨申请。”
阿都哈密并未宣判任何堂费。
这也是5名法官的一致裁决。其他四名法官分别是阿末马洛(Ahmad Ma'arop)、哈山拉(Hasan Lah)、蓝里阿里(Ramly Ali)和阿查哈莫哈末(Azahar Mohamed)。
仅4个情况可以检讨
阿都哈密指出,根据司法法庭法令第137条文,法庭可在4个条件之下允许检讨。
这包括之前法庭的判决出现偏颇、承审法官阵容问题(Coram Failure)、欺骗或程序不公。
他表示,法庭在此采取保守的立场,是跟随一个世纪前英国法庭所确立的先例,同时也是避免案件持续被带上来检讨。
他表示,在咨询4名法官同僚的意见后,他发现此案并未像上诉人所称出现程序不公。
内政部是在2008年1月7日更新《先锋报》的出版准证时,附上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条件。
联邦法院拒发出准令
天主教会不满这项条件,于同年2月16日入秉法庭,状告内政部长与政府。
高庭在2009年12月31日宣判,《先锋报》可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并宣判内长和政府早前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合法及无效。
不过,上诉庭在2013年10月14日裁决,内政部和政府胜诉得直,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天主教会接着向联邦法院上诉。而法院七司在去年6月23日,以4比3的多数判决拒绝发出上诉准令,导致天主教会无法挑战上诉庭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
天主教会在去年9月援引3大理由要求检讨,争取逆转联邦法院对阿拉字眼案裁决的机会。
律师指出现程序不公
天主教会代表律师赛鲁达思(Cyrus Das)在陈词时就申诉,“阿拉案”的审讯出现程序不公。
自从该案在2009年入禀以来,法庭曾经发出8项书面裁决。其中4项是反对内政部的禁令,包括联邦法院的三项少数判决,以及高庭的判决。
至于4份赞同禁令的判决,分别是上诉庭三司的各自判决,以及联邦法院的多数判决。
赛鲁达斯指称,法庭的一些判决是未经聆听涉及者的说法就作出,而这违反自然正义的原则。
涉及的课题包括禁止向穆斯林宣教法令第9条文、联邦宪法第4(3)条款和第4(4)条款、所采用的标准是客观或主观,以及上诉庭所挑起的神学问题。
“攸关课题并未出现在高庭,但是却出现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
赛鲁达斯表示,如果法庭是根据未经审讯的论点作出裁决,或没有给予控辩双方机会在法庭辩论,那么这是违反自然正义和法治精神。
至于代表内政部和政府的联邦高级律师苏萨娜(Suzana Atan)则表示,判决中没有任何内容显示法官未遵守程序,导致相关方面面对不公。
罗伦斯神父失望判决
针对联邦法院两次驳回天主教会的案件,《先锋报》主编罗伦斯神父较后受访时表示失望,不过他还是希望,这个国家最终能包容少数群体的权益。
他认为,其他类似案件可让天主教会提出宪法上的挑战。
尽管他并未点名,但他相信是指吉尔艾琳(Jill Ireland)和婆罗洲基督教会的案件,这两宗都是关系到“阿拉”字眼的问题。
罗伦斯神父(左图)形容,《先锋报》的上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宪法案件,因为这牵涉到人们信奉宗教的权利。
他表示,这也是确保人们能够在这个伟大、大家都非常喜爱的国家,和平及和谐共处。
“我们希望并祈祷少数群体的权益不会受到践踏,并且会获得神圣对待,因为在我们的理解之中,上苍是在乎穷人、受压迫者,以及被边缘化者,而我们祈祷少数群体的权利能获得关注。”
“我也希望,我们的良心能够看到穷人和弱势群体的现实。在宗教信仰方面,就是少数群体信仰宗教的权利会时时获得尊重。”
先锋报继续出马来版
罗伦斯神父也驳斥资深律师苏莱曼阿都拉指称,如果允许检讨裁决会导致骚动的说法。他表示,国内基督教徒已经使用马来文多个世纪。
他说,尽管被禁使用“阿拉”字眼,但是《先锋报》还会继续出版马来文版。
他指出,我国拥有大量使用马来文的基督教徒。
“我们肯定沙巴和砂拉越有大量土著基督教徒;而在半岛,我们有峇峇娘惹,我们有原住民,他们都是需要(以马来文)沟通。”
“你不能叫我不用马来文。没有人说这是违反国家法律、国家的基础,以及和谐之道,因此我们将继续使用马来文出版《先锋报》。”
增加法官申请被驳回
较早时,天主教会也遭遇另外一项挫折,联邦法院驳回要求扩大承审法官阵容的申请。
天主教会代表律师赛鲁斯(Cyrus Das)在庭上说,由于联邦法院在去年6月23日裁决,拒绝发出准令予天主教会挑战上诉庭禁止使用“阿拉”字眼时,是以七司阵容会审,因此若联邦法院这回仅要以五司聆审司法审核,并不恰当。
“由于这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因此这是为了避免对民众造成观感。任何司法审核案件,应该要以更大的法官阵容来审讯。”
不能违背首席大法官
不过,阿都哈密却驳斥这项申请。他说,首席大法官阿里芬昨日已拒绝天主教会的申请。
“法官团不能违背首席大法官的决定,他获得权力来组成这个法官团。”
“再者,你的申诉是针对4名法官所作出的多数裁决,因此这个五司阵容,足以聆审你的申请。”
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天主教会,要求检讨“阿拉”字眼案裁决的申请,意味着这项历时近7年的司法斗争,以天主教会连续两次在联邦法院败诉告终。
“因此,我们驳回检讨申请。”
阿都哈密并未宣判任何堂费。
这也是5名法官的一致裁决。其他四名法官分别是阿末马洛(Ahmad Ma'arop)、哈山拉(Hasan Lah)、蓝里阿里(Ramly Ali)和阿查哈莫哈末(Azahar Mohamed)。
仅4个情况可以检讨
阿都哈密指出,根据司法法庭法令第137条文,法庭可在4个条件之下允许检讨。
这包括之前法庭的判决出现偏颇、承审法官阵容问题(Coram Failure)、欺骗或程序不公。
他表示,法庭在此采取保守的立场,是跟随一个世纪前英国法庭所确立的先例,同时也是避免案件持续被带上来检讨。
他表示,在咨询4名法官同僚的意见后,他发现此案并未像上诉人所称出现程序不公。
内政部是在2008年1月7日更新《先锋报》的出版准证时,附上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条件。
联邦法院拒发出准令
天主教会不满这项条件,于同年2月16日入秉法庭,状告内政部长与政府。
高庭在2009年12月31日宣判,《先锋报》可继续使用“阿拉字眼”,并宣判内长和政府早前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决定不合法及无效。
不过,上诉庭在2013年10月14日裁决,内政部和政府胜诉得直,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天主教会接着向联邦法院上诉。而法院七司在去年6月23日,以4比3的多数判决拒绝发出上诉准令,导致天主教会无法挑战上诉庭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
天主教会在去年9月援引3大理由要求检讨,争取逆转联邦法院对阿拉字眼案裁决的机会。
律师指出现程序不公
天主教会代表律师赛鲁达思(Cyrus Das)在陈词时就申诉,“阿拉案”的审讯出现程序不公。
自从该案在2009年入禀以来,法庭曾经发出8项书面裁决。其中4项是反对内政部的禁令,包括联邦法院的三项少数判决,以及高庭的判决。
至于4份赞同禁令的判决,分别是上诉庭三司的各自判决,以及联邦法院的多数判决。
赛鲁达斯指称,法庭的一些判决是未经聆听涉及者的说法就作出,而这违反自然正义的原则。
涉及的课题包括禁止向穆斯林宣教法令第9条文、联邦宪法第4(3)条款和第4(4)条款、所采用的标准是客观或主观,以及上诉庭所挑起的神学问题。
“攸关课题并未出现在高庭,但是却出现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
赛鲁达斯表示,如果法庭是根据未经审讯的论点作出裁决,或没有给予控辩双方机会在法庭辩论,那么这是违反自然正义和法治精神。
至于代表内政部和政府的联邦高级律师苏萨娜(Suzana Atan)则表示,判决中没有任何内容显示法官未遵守程序,导致相关方面面对不公。
罗伦斯神父失望判决
针对联邦法院两次驳回天主教会的案件,《先锋报》主编罗伦斯神父较后受访时表示失望,不过他还是希望,这个国家最终能包容少数群体的权益。
他认为,其他类似案件可让天主教会提出宪法上的挑战。
尽管他并未点名,但他相信是指吉尔艾琳(Jill Ireland)和婆罗洲基督教会的案件,这两宗都是关系到“阿拉”字眼的问题。
他表示,这也是确保人们能够在这个伟大、大家都非常喜爱的国家,和平及和谐共处。
“我们希望并祈祷少数群体的权益不会受到践踏,并且会获得神圣对待,因为在我们的理解之中,上苍是在乎穷人、受压迫者,以及被边缘化者,而我们祈祷少数群体的权利能获得关注。”
“我也希望,我们的良心能够看到穷人和弱势群体的现实。在宗教信仰方面,就是少数群体信仰宗教的权利会时时获得尊重。”
先锋报继续出马来版
罗伦斯神父也驳斥资深律师苏莱曼阿都拉指称,如果允许检讨裁决会导致骚动的说法。他表示,国内基督教徒已经使用马来文多个世纪。
他说,尽管被禁使用“阿拉”字眼,但是《先锋报》还会继续出版马来文版。
他指出,我国拥有大量使用马来文的基督教徒。
“我们肯定沙巴和砂拉越有大量土著基督教徒;而在半岛,我们有峇峇娘惹,我们有原住民,他们都是需要(以马来文)沟通。”
“你不能叫我不用马来文。没有人说这是违反国家法律、国家的基础,以及和谐之道,因此我们将继续使用马来文出版《先锋报》。”
增加法官申请被驳回
较早时,天主教会也遭遇另外一项挫折,联邦法院驳回要求扩大承审法官阵容的申请。
天主教会代表律师赛鲁斯(Cyrus Das)在庭上说,由于联邦法院在去年6月23日裁决,拒绝发出准令予天主教会挑战上诉庭禁止使用“阿拉”字眼时,是以七司阵容会审,因此若联邦法院这回仅要以五司聆审司法审核,并不恰当。
“由于这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因此这是为了避免对民众造成观感。任何司法审核案件,应该要以更大的法官阵容来审讯。”
不能违背首席大法官
不过,阿都哈密却驳斥这项申请。他说,首席大法官阿里芬昨日已拒绝天主教会的申请。
“法官团不能违背首席大法官的决定,他获得权力来组成这个法官团。”
“再者,你的申诉是针对4名法官所作出的多数裁决,因此这个五司阵容,足以聆审你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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