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董总领导层内部纠纷,持续良久而得不到适当的解决,主要的原因在于董总主席叶新田的徇私,偏袒不孚众望的署理主席邹寿汉,以及漠视大多数中央委员和中央常务委员的意志和民主权利。主席叶新田和署理主席邹寿汉的领导并不徇众所求,启动内部民主程序,遵循在组织内部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反而在董总组织外以不断变换的话题和焦点,捏造虚妄的说词,到处举办所谓汇报会,纠集和煽动各类不明究里的人士发出各种噪音,以对一些州属会的领导人施压,进行分化,制造分裂;在媒体上报导不符事实真相、误导社会的舆论。凡此种种,长此以往,势必使董总的形象受损,整体华教利益受顿挫。
 
2.    有鉴于此,在全体32位董总中央委员中占了超过半数的18位中央委员,于2014年12月29日联署要求将“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并重新选出当届中央常务委员职务”列入即将于2015年1月17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的讨论议程中。但是这项合理、及时而正当的要求,却遭到主席叶新田的断然拒绝。
 
3.    为此, 17位董总中央委员经过征询律师团的意见后,联署呈书予秘书长,要求秘书长发函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讨论和通过“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议案,并重新复选当届中央常务委员职务,以重整董总业务,使之恢复到正常运作轨道。1月6日,本人以董总秘书长的名义,发出了会议通知,定于1月20日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致函给全体中央委员,包括主席叶新田和署理主席邹寿汉。
 
4.    董总主席叶新田为了阻止1月20日会议的顺利召开,通过媒体报道,“1月9日叶新田主席向秘书长傅振荃发出律师信,认为秘书长所发的会议通告,是违章违法及无效的,并限令秘书长必须在1月12日下午5时撤回1月20日的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通知函,否则将会采取适当行动对付秘书长以及要求召开这项特别会议的17名中委”。

5.    本人必须重申,董总主席叶新田最大的错误与失责,就是没有正确地履行董总章程所赋于董总主席一职必须遵守的职务召开有关会议,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寻求共识与解决方案,直接导致当前董总因内部人事不协调所出现的争执,延宕多时及不断地被扩大,已对董总,甚至我国整体的华教运动未来发展与前景,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后果。

6.    1月16日,18位董总中央委员联合发布声明,为了捍卫董总的组织,18位中央委员只得无奈地选择不出席的方式,以抵制、抗议1月17日会议的召开,因为中委已对董总主席叶新田的领导失去信心和信任!
 
相反地,占了超过半数的18位董总中央委员联署,要求秘书长召开的1月20日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符合大多数中央委员的意愿,是具有强大的法理依据。议案的内容合情合理,实际可行,能够解决董总当前所面对的困局。且出席人数必能达到会议召开的法定人数,1月20日的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是势在必行的。

7.    1月20日重新复选后的董总领导层,将发表一项题为“回归正道,再创辉煌”的宣言,表明新的董总领导的工作重点与方向。根据我们所共同奉行的“董总的使命与方向”,我们将实行共同领导,集体决策的原则,提倡稳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董总对外发言人机制,准确和明快地传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政策和决定;对内对外,坚持共同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们将继续秉承“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理念和原则,坚持组织的独立自主性,依法依理依情办事,抗衡单元主义教育源流政策,推动母语教育的前进。与此同时,我们将提出各种具体的办法和措施,继续推动华文独中教育的持续发展;我们将继续优化行政部的组织运作。
 
本人深信,上述宣言的内容在基本上传承了董总奋斗与团结的宗旨和原则,合乎当前华教运动的需要,合乎华社和华团对及时平息董总内部纷争的普遍意愿和要求。
 
只有确保1 月20日的董总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成功召开,这样才能平息董总严重的纠纷,解除华教危机,维护董总和华教队伍的团结和奋斗。

注:本文作者傅振荃是董总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