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秘书长和财政联合文告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和财政林国才针对2014年12月30日董总主席叶新田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有关“董总将于2015年1月17日下午2时召开中央 委员会会议,至于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则会另行通知。他指出,12月13日原本就只有召开中委会议,并非一些人对媒体发表的会召开常委和中委2项会议。他 说,由於常委会议已于2014年11月9日召开,所以没有规定12月必须召开”,发表文告指出叶新田主席的谈话完全不符合事实,并且违反董总章程:“财政 职权5A.6.5条款的规定——“拟定本会财务预算,提交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准”。
1. 按照董总的行政运作,《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必须在2014年12月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核准,并在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与接纳。因此不在12月内召开是不恰当的做法。
2. 董总主席叶新田于2015年1月17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企图绕过中央常务委员会,直接在中央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接纳《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的做法是不符合董总章程的。
3. 根据2013年的实例,在2013年12月29日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2次会议中,明确的作出相关的规定,即该次中央委员会不能讨论《2014年 董总工作计划》和《2014年董总财务预算》,因“2014年董总工作计划与2014年董总财务预算须提呈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准,方能提呈至中央委员会通过 与接纳”。
董总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财务预算的讨论与接纳的程序
4. 必须强调指出,在2013年12月29日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2次会议,董总主席叶新田在会议开始前的致词中也说过:
“议程1主席致词:1.6 由于12月24日召开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流会,导致《2014年董总工作计划(草案)》和《2014 年董总财务预算(草案)》不能讨论及提呈给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讨论及核准,而今天的中委会议也不能讨论,皆因流会所致”。
5. 董总主席叶新田这种出尔反尔、不遵循正常的议事程序办事,完全漠视和不尊重中央常务委员会,玩忽职守的行为,使我们已纪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和信任!
1. 按照董总的行政运作,《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必须在2014年12月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核准,并在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与接纳。因此不在12月内召开是不恰当的做法。
2. 董总主席叶新田于2015年1月17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企图绕过中央常务委员会,直接在中央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接纳《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的做法是不符合董总章程的。
3. 根据2013年的实例,在2013年12月29日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2次会议中,明确的作出相关的规定,即该次中央委员会不能讨论《2014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4年董总财务预算》,因“2014年董总工作计划与2014年董总财务预算须提呈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准,方能提呈至中央委员会通过与接纳”。
董总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财务预算的讨论与接纳的程序
4. 必须强调指出,在2013年12月29日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2次会议,董总主席叶新田在会议开始前的致词中也说过:
“议程1主席致词:1.6 由于12月24日召开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流会,导致《2014年董总工作计划(草案)》和《2014 年董总财务预算(草案)》不能讨论及提呈给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讨论及核准,而今天的中委会议也不能讨论,皆因流会所致”。
5. 董总主席叶新田这种出尔反尔、不遵循正常的议事程序办事,完全漠视和不尊重中央常务委员会,玩忽职守的行为,使我们已纪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和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