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验尸庭判决,蕉赖与金马警区未提供药物和治疗予印裔男子詹德兰(P Chandran),导致该名扣留者死亡,属于非法行动。

承审的地庭法官阿末巴仄(Ahmad Bache)表示,来自新邦令金的詹德拉在2012年9月10日早上7点48分前逝世,但是警方却迟至12个小时后才在扣留所发现其死亡。

“其死因是高血压,这是因为警方没有提供或允许他得到相关疾病的药物。”

斥警方没送詹德兰入院

阿末说,从警局扣留所的闭路电视录影可见,詹德兰的尸体在案发当天,早上7点48分开始就平躺不动,当警方却在晚上7点才正式报告他死亡。

他继指,詹德拉在2012年9月9日被警方带上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时,健康状况就不太正常,开始含糊不清地说话和大喊,因此推事指示警方将他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不幸的是,警方没有将她送到医院。”

遭警方扣留四天后死亡

詹德兰(47岁)是在2012年9月6日被捕,并且关押在金马警局扣留所。警察却在4天后,即10日晚上7点20分发现其死亡。

家属指控,虽然他们已经贿赂警方,但警方仍阻止家属把药物交给詹德拉。

詹德拉之所以被警方扣留,事缘一名印尼妇女报警,声称有人绑架其婴儿,但事实上是该名妇女曾同意售卖其婴儿给予詹德拉的穆斯林妹夫。

批评警方待遇极不人道

阿末形容,证据显示,警方忽略提供詹德拉所需的药物,或马上关注他的医药需求,足见警方极不人道。

“警方需要做的事情,是将詹德兰送到医院得到即时医疗。事实上,他在被扣留期间,无论是在蕉赖警区总部或金马警局扣留所,警方完全没给予他人道关怀。”

“警方最早可在早上7点48分察觉他的死亡,但却迟至晚上7点才报告。难道他们没有进入扣留室中,提供午餐和茶点?”

阿末在16页的判词中表示,詹德拉丧命扣留所一事,其实可以避免。

他说,另外两名扣留者已提醒警方,詹德拉必须马上获得医药援助,但查案官仅回答,“他没考虑将疑犯送到医院”。

妹夫没有获得洗肾治疗

他进一步说,更糟的是,领养婴孩的詹德兰妹夫拉希曼(Rahiman Abdul Rashid)患有糖尿病,每天需要洗肾3次,而他亦被扣留在同一个警局。

“法庭确定,拉希曼没有获得所需的洗肾治疗。这显示,警方没有理会,患病或需要治疗的扣留者福利。”

有别于过去由推事出任验尸官,这是在首席大法官阿里芬的指示后,首次由吉隆坡地庭法官充当验尸庭。

詹德兰家属代表律师维斯纳登(M Visvanathan)感谢阿末作出独立的裁决,并希望法官允许家属代表律师全程参与的做法,能成为日后所有验尸庭案件的“黄金标准”。

他也说,随着验尸庭的裁决,詹德兰家属将考虑向政府和警方,发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