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简称槟资讯法)今年起生效,但记者二度尝试向槟州政府申请索取资料时,柜台官员却不在状况,毫无头绪。

槟州议会于2011年11月4日通过槟资讯法,隔年2月2日宪报。行政议会之后敲定,今年1月1日为生效日。

由于1月1日为公假,民众只能在隔天(2日)开始申请资讯。

根据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槟资讯法允许申请总共29个单位的资讯,即20个州级政府部门、7个法定机构及2个地方政府。

不了解申请程序

《当今大马》记者上周五到访位于光大3楼的槟岛市政局服务柜台,向值勤的官员要求会晤资讯官,以申请脚车共享系统(由市政局与 Public Bike Share有限公司签署)的合约。

不过,3名受询及的官员都对此一头雾水,并表示没接获任何指令。

他们不懂到底谁是资讯官,也不知道申请资讯的程序。其中一人尝试拨打几通电话,协助记者了解如何索取资料,可惜依然无功而返。

该名官员之后带记者去秘书暑的其中一个柜台询问,唯值勤的官员给予相同的反应。

没通告或告示牌

今天,记者再度到市政局的柜台索取相同的资料。这一次,官员告知不妨到4楼的公关组。

然而,公关组的官员说,他们未委任所谓的资讯官,并建议记者直接到负责脚车共享系统的建筑小组索取资料。

光大是大部分州政府部门的所在地。公众在上楼前,一般需先在3楼的秘书暑柜台办理访客证,唯独记者获准只需出示媒体证即可入内。

因此,有关柜台被视为公众造访各政府部门的首个关卡。

但根据观察,无论是市政局或秘书署的柜台,都没有通告或指示牌,引导公众如何申请资讯。

明天会议上提出

针对申请资讯的机制似乎仍未准备就绪,拉玛沙米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明天会在行政议会会议中挑起此事。

“请再给我们一点时间处理细节,之后再召开记者会交代。”

“我们也会更新网站的资料。”

至今,槟政府也未仿效雪州政府,上载申请机制等细则至官方网站,以方便民众索取资料。网站之前唯一刊登的首席资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名单,则处于整顿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