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槟资讯法令生效
州政府官员一头雾水
刘嘉铭刊载: Jan 5, 2015 8:34 AM | 更新: Jan 5, 2015 11:30 AM
随着《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简称槟资讯法)今年起生效,但记者二度尝试向槟州政府申请索取资料时,柜台官员却不在状况,毫无头绪。
随着《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简称槟资讯法)今年起生效,但记者二度尝试向槟州政府申请索取资料时,柜台官员却不在状况,毫无头绪。
槟州议会于2011年11月4日通过槟资讯法,隔年2月2日宪报。行政议会之后敲定,今年1月1日为生效日。
由于1月1日为公假,民众只能在隔天(2日)开始申请资讯。
根据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槟资讯法允许申请总共29个单位的资讯,即20个州级政府部门、7个法定机构及2个地方政府。
不了解申请程序
《当今大马》记者上周五到访位于光大3楼的槟岛市政局服务柜台,向值勤的官员要求会晤资讯官,以申请脚车共享系统(由市政局与 Public Bike Share有限公司签署)的合约。
不过,3名受询及的官员都对此一头雾水,并表示没接获任何指令。
他们不懂到底谁是资讯官,也不知道申请资讯的程序。其中一人尝试拨打几通电话,协助记者了解如何索取资料,可惜依然无功而返。
该名官员之后带记者去秘书暑的其中一个柜台询问,唯值勤的官员给予相同的反应。
没通告或告示牌
今天,记者再度到市政局的柜台索取相同的资料。这一次,官员告知不妨到4楼的公关组。
然而,公关组的官员说,他们未委任所谓的资讯官,并建议记者直接到负责脚车共享系统的建筑小组索取资料。
光大是大部分州政府部门的所在地。公众在上楼前,一般需先在3楼的秘书暑柜台办理访客证,唯独记者获准只需出示媒体证即可入内。
因此,有关柜台被视为公众造访各政府部门的首个关卡。
但根据观察,无论是市政局或秘书署的柜台,都没有通告或指示牌,引导公众如何申请资讯。
明天会议上提出
针对申请资讯的机制似乎仍未准备就绪,拉玛沙米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明天会在行政议会会议中挑起此事。
“请再给我们一点时间处理细节,之后再召开记者会交代。”
“我们也会更新网站的资料。”
至今,槟政府也未仿效雪州政府,上载申请机制等细则至官方网站,以方便民众索取资料。网站之前唯一刊登的首席资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名单,则处于整顿状况。
槟州议会于2011年11月4日通过槟资讯法,隔年2月2日宪报。行政议会之后敲定,今年1月1日为生效日。
由于1月1日为公假,民众只能在隔天(2日)开始申请资讯。
根据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槟资讯法允许申请总共29个单位的资讯,即20个州级政府部门、7个法定机构及2个地方政府。
不了解申请程序
《当今大马》记者上周五到访位于光大3楼的槟岛市政局服务柜台,向值勤的官员要求会晤资讯官,以申请脚车共享系统(由市政局与 Public Bike Share有限公司签署)的合约。
不过,3名受询及的官员都对此一头雾水,并表示没接获任何指令。
他们不懂到底谁是资讯官,也不知道申请资讯的程序。其中一人尝试拨打几通电话,协助记者了解如何索取资料,可惜依然无功而返。
该名官员之后带记者去秘书暑的其中一个柜台询问,唯值勤的官员给予相同的反应。
没通告或告示牌
今天,记者再度到市政局的柜台索取相同的资料。这一次,官员告知不妨到4楼的公关组。
然而,公关组的官员说,他们未委任所谓的资讯官,并建议记者直接到负责脚车共享系统的建筑小组索取资料。
光大是大部分州政府部门的所在地。公众在上楼前,一般需先在3楼的秘书暑柜台办理访客证,唯独记者获准只需出示媒体证即可入内。
因此,有关柜台被视为公众造访各政府部门的首个关卡。
但根据观察,无论是市政局或秘书署的柜台,都没有通告或指示牌,引导公众如何申请资讯。
明天会议上提出
针对申请资讯的机制似乎仍未准备就绪,拉玛沙米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明天会在行政议会会议中挑起此事。
“请再给我们一点时间处理细节,之后再召开记者会交代。”
“我们也会更新网站的资料。”
至今,槟政府也未仿效雪州政府,上载申请机制等细则至官方网站,以方便民众索取资料。网站之前唯一刊登的首席资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名单,则处于整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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