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误已久的《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今天生效,唯槟政府仍却未仿效雪州政府,上载申请机制等细则至官方网站,以方便民众索取资料。

虽然负责此事务的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曾宣称,会上载法令相关的资料,唯至今不见有任何动静。

网站之前唯一刊登的首席资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名单,则处于整顿状况。

碰上公假延后一天

槟州议会是在2010年三读通过《资讯自由法》,成为继雪州后全国第二个制定此法令的州属。虽然本季首次议会通过上诉局成员名单,为实行该法令扫除最后一层障碍,但政府却一再押后生效日。

最终,拉玛沙米在11月11日告知媒体,资讯自由法将展延至明年1月1日才生效,以确保完美落实。

他昨天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有关法令将如期在今天生效,不会再度押后。

“但由于1月1日是公共假期,实际上,民众只能在后天(2日)开始向各政府部门申请资讯。”

称久而久之就了解

针对政府没列出申请细则,或导致公众对申请程序及收费毫无概念,拉玛沙米(右图)觉得,问题不大。他说,政府已经制定了一套申请机制,相信申请者久而久之自然会了解和习惯。

“目前仍处于初步阶段,毋需操之过急。总之,我们会逐步改善,”

雪州政府官方网站共上载6份文件,即《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宪报法令生效的文件、2个附属条例:2012年法令执行指南和雪州资讯机构(Badan Maklumat Negeri,槟城称为上诉局)条例,申请表格样本和41名资讯官的通讯录。

此外,该网站也列出申请资讯的5个简单步骤。

允申请29单位资讯

反观,槟政府至今未上载完整的《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2个附属条例和1个准绳(详细的申请、上诉程序和收费)、宪报的资讯官名单、申请和上诉表格的样本。

虽然槟政府网站一度列有首席资讯官的名单,唯相信跟日后宪报的名单有出入,因现榜上有名者多属部门正副主任和秘书级官员。而且,根据拉玛沙米,为了避免受委的资讯官缺勤,影响民众申请资讯的程序,当局已经在各部门委任了另一名候补资讯官。

《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赋权民众申请槟州政府旗下任何部门(jabatan)、地方政府(槟岛和威省市政局)和法定机构(槟州发展机构、博物馆局、图书馆机构和伊斯兰理事会等)的各类型资料。

槟政府网站早前列有25个单位的首席资讯官名单,唯拉玛沙米披露,资讯法允许申请总共29个单位(22个部门和7个法定机构)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