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行动月读

在城市中心经营书店是很有趣的。这种地理位置常迫使书店员思考自己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比如,怎样回应像是709、428这样的集会?

早前我谈过,在抗争当天开店其实是个相当好的选择,今天提另一个问题:如果管理层衡量风险后,最后宁可少赚点钱,决定休业一天,然后交由你去草拟一份启事,你会怎样写呢?

上街恐动乱,只好把店关?

如实交待多半不妥。明言担心集会引发骚乱、间接招来破坏,多少给人一种胆小怕事、紧张兮兮的感觉:要是同行、邻里都没当一回事,事后也真的风平浪静,那岂不是很没面子?我们也许很具体难掌握“没面子”对营业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少做一天生意又让自家书店沦为别人泠嘲热讽的对像,这怎么看都不算好办法。

我们不妨要求高一点:除了计算营业损益,不妨也从伦理的角度去思考。在保守势力的维稳论述里,除了支持当朝政权、宣示爱国的特定活动以外,絶大部份的公民活动(比如和平集会、上街游行、烛光声援等)往往被视作洪水猛兽,常用的指责有“破坏国家安宁”、“妨碍商家做生意”等等。

问题来了:如果书店坦言“上街恐动乱,只好把店关”,其实就恰好和维稳逻辑不谋而合。如果书店向来都在社会变革中扮演的角色(比如售卖关于政治改革等“思想不中立”的书、举办相关的读书会等),厚道而理智的读者也许还不至于破口大骂;但如果某书店向来都是明哲保身,届时休业文告被当作攻击集会合理性的证据,读者如果因此而有所不满,可说是事出有因,絶非一句简单的“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可以一笔勾销。

“走私”抗争信息

因此,理智的书店员絶对不会傻呼呼地把关店的真正原因如实托出,从而我们常看到的多半是借故休业,比如要进行盘点,不便待客,所以休业一天云云。如此一来,书店纵使缺席当日的抗争,但至少可以避免企业形像受破坏,说得再白一点,就是少赚而不亏。

我和书店同事则尝试其它不太一样的表达。最为大胆坦白的,要属在428的休业文告:“都428了,就少卖一天书吧!我们独立广场上见。”当天,不少路经书店的公众在文告上留言打气,算是相当好的互动。可惜,直白如斯似乎吓坏了远方高层。于是对外声称要进行盘点成了常要籍口,我们最多也就只能偷偷把抗争口号嵌入海报中,略尽最低限度的表达。

如果把讨论范围扩大、不只局限休业启事,我们还可以在各地华人社会中还能找到类似事件。第一,年初台湾的太阳花运动,网络书店“博客来”用书名拼案头诗。读者很容易就在新书区上,发现其中六本书“有古怪”,将第一个字拼起来,就是“反服贸、反黑香(箱)”。

我们也许觉得反正博客来财力雄厚,这种“信息走私”顶多只会流失部份立场不同的顾客,算不上甚么嘛!但不要忘记,时下社会可是利益最大化逻辑当道,并非每家大型书店都愿意在公共事件表态、冒犯不同立场的读者,博客来这种“算不上什么”的担当,值得读者肯定。

推销异议作家

当然,台湾社会毕竟相对开放,那么在明显有欠自由的中国呢?第二个要举的例子,就是中国网络书店“当当网”在上个月打造的“那些既将……买不到的书”书区。简单来说,就是多位作家、学者和公共知识份子(如余英时、九把刀、茅于轼、梁文道、许知远、野夫等)曾公开表态支持香港占中运动,后来开始有官方禁书的消息。

谈到这里,不得不暂时岔开话题,需要有关禁书事件的背景。其实,网络的相关报导颇为混乱,容易令人眼花缭乱。这主要是消息来源不明,似乎除了上海人民出版社在10月10日外泄的〈上海人民出版社关于余英时所着图书下架通知〉之外(這份文件有着出版社的盖章,事后亦有媒体求证),其余都是个別人士的社交媒体帖子(比如,像是出版人白丁的微博帖图,不过今已删除),或者是某“匿名消息人士”提供。

这当然没甚么好奇怪的:只要权力单位不愿把禁令说明清楚,公众所能取得的信息越是有限,舆论只能自行推测。官方如果有意摆脱众说纷纭的推测和批评,就应该坦荡荡地公布封杀的标准、对像和形式。尽管消息暧昧不明,整体报导趋向这么一个图境:有些作者(比如余英时)的书本必须下架,有的则不可再出版新书。截稿上网略作核查,在“卓越”这家大型网络书店,絶大部份的余英时作品果然无法购得。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当当开设了“那些即将……买不到的书”专区,以折扣方式出售上述或被封杀的作者之书。有者将之诠释为商业噱头,甚至予以不客气的批评。我们万万不可忽略掉一个重要的事实:就算是商业噱头,那也是个推销异议作家的商业噱头啊!紧捉机遇牟利当然是商家本色,但在一个打压言论和思想自由的恶劣环境之中,利用不为当朝所喜的异见作者来牟利,这明显不是一个只会在商言商的书店而己,对不对?

余论

我想说的是,当社会发生某个重大事件之时,书店员不可能像是在深山里不食人间烟火般,总会因此而遇上某些限制。上述不同的例子反映了各种阻力可能来自书店内部(比如保守的管理方针),更可能源自书业外部(例如高压的维稳政策)。一个保守的书店员最起码要在不被骑劫的前题之下,安排书店退场,才不至于沦为维稳结构的共犯;但一个理想的书店员则必须掌握“犯规”的能力和勇气,才能突破各种限制,让书店可以在公共事务扮演角色。

这个要求乍看是高了一点,但会不会不合理呢?好像不是。比如,我们经常批评警察甘作政府机器的鹰犬,不太可能接受他们以一句“我只是打一份工”就脱离过度执法(比如殴打示威羣众)的责任。警察乃是高度讲究服从命令的纪律部队,如果他们尚且拥有义务(巧妙地)去违反命令,那么在一般工作环境下的打工仔如我辈,当然也同理。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假使我们相信任何一种领域和职位(不管是直接和间接)都有可能成为维稳结构的共犯,那么人人都有必要去检视自身工作的合理性,并寻找策略去突破。

这是打工仔在民主社会中(投票以外)的义务之一。


陈沛文,拉曼大学中文系硕士生,平日喜爱阅读,目前在书店兼职,同时也于中学、大专从事华语辩论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