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吉打发展局(Keda)行政官涉嫌向一名单亲妈妈要求及索取性贿赂,于今日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惟被告否认有罪。

现年56岁的赫里斯面对两项控状。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11月10日早上10时45分,在一家肯德基向一名单亲妈妈提出性贿赂的要求,以作为加速审批贫困人民房屋计划(PPRT)的条件,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次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11月13日下午2时45分,在一家酒店向一名单亲母亲索取性贿赂,以达到相同的目的,因此抵触反贪法令第17(a)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在发展局服务33年

本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菲道勿斯副检察司,而被告仍未聘请律师。

法官阿兹哈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被告随后缴付8000令吉的保释金。

赫里斯较早前求情说,他已在吉打发展局服务33年,现在是N44级的行政官。

法官择定此案于12月2日重新过堂,以让被告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