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诉庭的标杆裁决,让那些女装打扮的穆斯林跨性人得到胜利,但他们依然必须承受社会异样的眼光。

这些跨性人被套上“易装癖”(bapuk)、“男扮女装”(mak nyah),甚至“娘娘腔”(pondan)的负面标签,但其实他们的真正感受有谁知?

《当今大马》在雪州峇冬加里访问一名跨性人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at Hasmi),他坦言,当初这么决定绝非一项易事。

根据莫哈末依扎,他自小就面对身份认同危机,18岁开始就打扮成女性。

难忍粗俗评语而辞职

他在受访时是一身女性打扮,穿上红色衣服和黑色外套,绑起整齐梳理的头发,当然不忘化妆。

莫哈末依扎的密友都称他为“小妹”(Girl Girl),而他曾在吉隆坡一所医院担任实验室助理,打破一般人认为跨性人都是性工作者的刻板印象。

无论如何,由于他无法忍受在工作环境所面对的粗俗和无礼评语,而决定辞职。

“我在工作上有获得劝告,但很多言语都是非常粗俗,故意伤害我的感受。”

“他们说,娘娘腔不能上天堂,但难道他们是上帝吗?”

莫哈末依扎一面说,一面用手整理他的长发。

叹在马没有光明前程

谈到跨性人所面对的问题,他说,他们在一些需要展示身份的事情上,如申请身份证和驾驶执照时,会碰到问题。

“通常,在牵涉性别的事情中,他们会用眼光打量我全身上下,可能我与真正的男性不同。”

不仅如此,在马来西亚现有法律下,他不认为自己在国内会有光明前程。

“我知道,对于像我这种群体,我们除了改变,没有其他选择,但政府也应该宽容我们。”

“我们有什么错?我们没有犯罪。”

因宗教没做变性手术

他希望,政府在执法前,必须先了解他们。

虽然一身女性装扮,但基于宗教因素,莫哈末依扎并没做变性手术,而未来也不会有这个打算。

“坦白说,我不曾做手术,我还有阴茎,我只是服饰荷尔蒙。”

“我了解,我们的宗教不准我们改变生殖器官,因为当我们死后,我们将回到上苍,正如祂创造我们一样。”

已学会接受有色眼光

在多次遭受社会以有色眼光的批评后,他如今已经麻木,并学会接受。

“我起初真的很生气,但别人真的看扁我们,我们能做什么?”

“我是易装癖,我是男扮女装,那又怎样?”

上诉庭允许男扮女装

上诉庭于11月7日作出标杆裁决,允许患上“性别认同障碍”的穆斯林男性打扮成女性,承认跨性人的人权。

上诉庭也宣判,森州宗教局用来对付异服者的法令条文违宪兼无效。

《1992年森美兰伊斯兰刑事法》第66条文阐明,禁止“男扮女装”,违例者可面对最高6个月监禁与罚款最高1000令吉。

大马各州伊斯兰法,均对付易服的穆斯林男性或娘娘腔(pondan),违法者可被监禁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