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信须先呈内阁审核
安华形容等同主权担保
朝野议员围绕在一马公司支持信是否具有担保效力争执不休,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今日表示,财政部长要发出支持信,必须先呈内阁审核,等同于“主权担保”(sovereign guarantee)。
朝野议员围绕在一马公司支持信是否具有担保效力争执不休,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今日表示,财政部长要发出支持信,必须先呈内阁审核,等同于“主权担保”(sovereign guarantee)。
因此,他认为,政府向一马公司发出的支持信,即是一项担保。
安华曾在1991年至1998年期间出任财政部长。他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阐释,根据亲身经验,上述支持信必须交由内阁审核,而且唯有财政部长才能签署支持信。
“这必须经过内阁。你不可操纵其中程序。如果(政府)争论这个,那让我们向法律专家求证。”
“任何计划的支持信,均被视为主权担保,并且是一封担保信。它仍然是政府的担保。举例而言,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PKFZ)支持信。”
听证会应公开举行
此外,针对国阵动议要求将安华交由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理,安华则反促,特权委员会听证会应该在国会议会厅公开举行,以便能一马公司课题能够公开讨论。
安华指出,国阵议员要求国会特权委员会对付他与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是旨在以闭门方式处理一马公司课题。
一般情况下,特权委员会听证会都是以闭门方式进行的。
“他们要将我交由特委会,这并没有问题。事实上,我认为,这是让我和潘俭伟进一步解释一马公司课题的一个好机会。”
“他们所做的,就是将原本在国会公开的辩论,带到闭门方式。因此,我会促请议长让听证会在议会厅公开举行,以便我们可以辩论。”
朝野昨日相互以误导国会为由,动议要求国会特权委员会 对付对方议员 。民联要求对付财政部副部长阿末马斯兰,而阿末马斯兰则要求对付安华和潘俭伟。
促首相到国会解释
此外,安华也促请首相兼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纳吉亲自前来国会,向朝野议员解释一马公司课题。
“纳吉应该开始澄清此事。这件事不能由其他人(副部长)代劳。”
“这是马来西亚历来最大的债务与私人投资。”
他说,自己曾多次遭国会禁足,因此动议呈交国会特权委员会不会阻吓他继续跟进一马公司课题。
安华说,政府与其将她交由国会特权委员会对付,反而应该先回答他所提出的问题。
总稽查司无需介入
“先回答问题。关于一马公司有太多未解答的问题。我们正在问有关一马公司的问题。”
“我们并未有相关内情。财政部掌握内情,因此他们应该回答我们,他们应该纠正我们。”
无论如何,安华认为,总稽查司表明无需稽查一马公司,此言并没错。
“总稽查司遵照其权限,(其稽查范围)不包括官联公司,并且只限(政府)机构。这不是问题。”
“总稽查司已有太多事情要处理。稽查政府的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