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行动党退出雪州政府
民青重申伊刑法违反宪法
实习记者彭愉雯刊载: Oct 14, 2014 8:00 AM | 更新: Oct 14, 2014 8:24 AM
吉兰丹州议会开会再次掀起伊斯兰刑事法的争议,民青团全国总团长陈庆亮重申,落实伊斯兰刑事法违反马来西亚联邦宪法。
吉兰丹州议会开会再次掀起伊斯兰刑事法的争议,民青团全国总团长陈庆亮重申,落实伊斯兰刑事法违反马来西亚联邦宪法。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这(伊斯兰刑事法)是违法的,在联邦宪法中没有任何规定可在我国实施伊斯兰刑事法。”
“无论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拥有两套刑事法典的。”
陈庆亮表示,民政党已经咨询过法律顾问,“如果伊斯兰党仍执意在吉兰丹或全国任何地方实施伊斯兰刑事法……我们将第一时间采取法律行动。”
无论如何,当被询及伊斯兰法(Syariah Law)的时候,陈庆亮则维护伊斯兰法的正当性。
“伊斯兰法在联邦宪法之下其实是被允许的,它可以与民事法并存是因为联邦宪法规定它的存在。它主要处理家庭法,因此联邦宪法允许它与民事法分割。但刑事法之内,刑事法典涵括所有刑事(诉讼),无法与任何其他刑事法共存。”
会否退出雪州政府?
此外,全国民青团组织秘书刘博文也要求行动党立即对此课题作出回应。
他指出,在雪州拥有最多议席的行动党,曾多次重申伊斯兰刑事法不在民联议程,然而如今事实证明,伊斯兰刑事法已经进入技术细节的讨论阶段,甚至将会提呈到国会。
他说,“(行动党)会不会因为伊斯兰党违反民联议程……要实行神权伊斯兰国,因此退出雪州政府,或是为了官位,与狼皮抱在一块?”
“我们希望雪州行动党可以给我们一个答案,在这个课题上,不要欺骗华裔选民。”
中央政府是在今年5月同意连同伊斯兰党丹州政府成立一个技术委员会,来探讨落实伊刑法。
丹州巫统没出席会议
不过,根据《哈拉卡》报道,有关技术委员会已经召开四次会议,但是丹州巫统都没有出席会议。
负责伊斯兰教发展的丹州行政议员纳苏鲁丁(Nassuruddin Daud)在丹州议会回应伊斯兰党哥文宁州议员罗塞里依斯迈(Roseli Ismail)的问题时表示,他们已经发送邀请函给丹州巫统,惟对方都缺席。
同样缺席的还有,律师公会。
该会议是由吉兰丹副州务大臣聂莫哈末阿玛主持,并邀请丹州行政议员、宗教司、学者、大马伊斯兰发展局、警察及监狱局代表参与。
女青将可加入民青团
另一方面,民青团也宣布,日后35岁或以下的女性将有权加入民青团。
陈庆亮表示,“为什么我们只能有男性在青年团?这并不合理。”
“我们不相信一个进步的政党,应该有任何性别藩篱。不论男女,他们都是属于青年(的范畴)。”
他也进一步指出,相关决议已经得到了中委会的同意,并在今年8月已正式落实。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这(伊斯兰刑事法)是违法的,在联邦宪法中没有任何规定可在我国实施伊斯兰刑事法。”
“无论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拥有两套刑事法典的。”
陈庆亮表示,民政党已经咨询过法律顾问,“如果伊斯兰党仍执意在吉兰丹或全国任何地方实施伊斯兰刑事法……我们将第一时间采取法律行动。”
无论如何,当被询及伊斯兰法(Syariah Law)的时候,陈庆亮则维护伊斯兰法的正当性。
“伊斯兰法在联邦宪法之下其实是被允许的,它可以与民事法并存是因为联邦宪法规定它的存在。它主要处理家庭法,因此联邦宪法允许它与民事法分割。但刑事法之内,刑事法典涵括所有刑事(诉讼),无法与任何其他刑事法共存。”
此外,全国民青团组织秘书刘博文也要求行动党立即对此课题作出回应。
他指出,在雪州拥有最多议席的行动党,曾多次重申伊斯兰刑事法不在民联议程,然而如今事实证明,伊斯兰刑事法已经进入技术细节的讨论阶段,甚至将会提呈到国会。
他说,“(行动党)会不会因为伊斯兰党违反民联议程……要实行神权伊斯兰国,因此退出雪州政府,或是为了官位,与狼皮抱在一块?”
“我们希望雪州行动党可以给我们一个答案,在这个课题上,不要欺骗华裔选民。”
中央政府是在今年5月同意连同伊斯兰党丹州政府成立一个技术委员会,来探讨落实伊刑法。
丹州巫统没出席会议
不过,根据《哈拉卡》报道,有关技术委员会已经召开四次会议,但是丹州巫统都没有出席会议。
负责伊斯兰教发展的丹州行政议员纳苏鲁丁(Nassuruddin Daud)在丹州议会回应伊斯兰党哥文宁州议员罗塞里依斯迈(Roseli Ismail)的问题时表示,他们已经发送邀请函给丹州巫统,惟对方都缺席。
同样缺席的还有,律师公会。
该会议是由吉兰丹副州务大臣聂莫哈末阿玛主持,并邀请丹州行政议员、宗教司、学者、大马伊斯兰发展局、警察及监狱局代表参与。
女青将可加入民青团
陈庆亮表示,“为什么我们只能有男性在青年团?这并不合理。”
“我们不相信一个进步的政党,应该有任何性别藩篱。不论男女,他们都是属于青年(的范畴)。”
他也进一步指出,相关决议已经得到了中委会的同意,并在今年8月已正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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