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民政党今天亲访超过百年历史但面对迫迁命运的泰裔村,告知村民受到槟州政府误导,进而相信后者没有权利宪报该村为古迹。

民政党州秘书胡栋强坚持,槟政府可援引2011年通过的《槟州遗产法令》第18(1)条文来保村。

根据该条文,槟古迹委员会可以在获得州政府通过下,划定任何拥有自然古迹或物质文化古迹价值的地点为古迹区。

抨林冠英隐瞒真相

胡栋强表示,州法令根本有能力保存泰裔村,但首长却不诚实地隐瞒许多真相。

他是在州委方群龙等陪同下,向村民讲解有关法令。之后,他们更在村内悬挂布条,质疑州政府不援引遗产法令。

槟州政府在2011年5月10日通过议会制定《槟州遗产法令》,赋权当局管理、维护及提升全槟有形与无形的文化及自然遗产。

不过,槟首长林冠英去年7月在州议会中说,民联政府早前通过3项法案,即资讯自由法、槟州古迹法案及槟州房屋局法案仍未生效及执行。

首长政治秘书兼乔治市世遗机构董事黄汉伟上周被《当今大马》询及时也表示,有关法令至今尚未生效。

国阵议员也挺立法

胡栋强说,乔治市和马六甲于2008年成功被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是前朝政府和槟州古迹信托会等人士经过20多年的争取成果。

“乔治市的入遗,也施压州政府制定一套遗产管理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来保护古迹。”

他说,为了应对古迹保育组织的要求和入遗后的压力,槟民联政府2011年5月10日提呈了《槟州遗产法令》。

“有关法案更获得民联和国阵议员的一致通过。”

号召民众施压执法

有鉴于此,胡栋强表示,《槟州遗产法令》足以赋予槟州政府保卫位于浮罗池滑的泰裔村。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项法令却被州政府的扫入地毯下。到底现任州政府是基于什么动机,误导槟城人说古迹保存在他们的权限之外。”

“显然,他们完全有权力拯救泰裔村。身为槟城人,我们有义务施压政府执行有关法令。”

“我们希望,政府出手快一点。毕竟,过去几年已经发生豆蔻村、拜吉律(Pykett Road)门牌20号建筑物和中路218号古迹屋被破坏和摧毁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