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同意发出为期一年的临时执照给194间非法酒店与民宿,不过民主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觉得,这无助非法民宿取得合法地位。

“给非法民宿发临时执照,简直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没有明确定义民宿

黄伟益发文告指出,迄今为止,非法民宿无法取得合法地位,乃因为地方政府没有为民宿列下明确的定义。根据1976年城市与乡区规划法令,市政府只允许业者申请将产业转换用途为酒店,而民宿业者根本就不知要何去何从。

“我今年7月到台湾考察,发现当地只允许农业地建民宿,其他用途地段完全不准许。少过5间房的民宿不需要缴税,超过5间房则需要缴税。不合法民宿会接到地方政府罚单并罚款6万台币(或相等于6000令吉)。”

“若根据台湾这种标准,在遍地属于住宅或商业用途地段的乔治市,根本就不用经营民宿了!”

“槟州政府是否要完全杜绝有人在乔治市,尤其是世界文化遗产区经营民宿,迄今始终无法有所交待,简直让非法民宿业者不知何去何从。”

现有法律是死胡同

黄伟益指出,民宿乃现代旅游发展的产物,其之所以受欢迎乃是其民宅的性质,让旅客能够与民同住,同时溶入当地人民纯朴的生活圈子。

“根据联邦政府旅游部定义,由旅游部发出营业执照的民宿,业者一般上必须拥有10间屋子,用必须是住在屋里,而不是随意将屋子外租予旅客。”

他说,既然旅游部有上述定义,若槟威两地市政局要规范民宿的规格,就要参考旅游部的民宿指南,然后根据槟州境内的需要作调整,从而推出属于槟州自己的民宿营业指南与执照申请条例。

“若市局坚持以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1974年道路、沟渠与建筑物法令,以及援引地方政府规范贸易、商业与工业活动的条例来执法,最终只会把更多非法民宿业者逼向死胡同,若非自行结束营业,就落到被法律对付或遭提控的下场。”

修订旧法律和条例

黄伟益好奇,市局在制定漂白期限时何以如此被动,只要业者以申办酒店的规格来让民宿合法化。

“在现有法律与条例完全不松动或作调整的情况下,试问非法民宿又要如何合法化呢?”

他建议,槟州政府配合地方政府即刻修订现有的法律或条例,让所有不超过5间客房的建筑物,而且规定业者一定要居住在其内,才可取得合法民宿的地位。任何民宿若超过5间客房,就一律要根据酒店的规格来申办营业执照。

“若地方政府没有调整现有的法律或条例,反而只是一味要求非法民宿业者,大费周章聘请绘测师提出各式各样申请,甚至要耗费巨款作为建筑物转换用途的费用,最后却因为地方政府、世遗办公室及消防与拯救局对防火标准有不同要求,导致非法民宿永远只能沦为非法民宿罢了。”

业者发出无情控诉

黄伟益表示,不久前自行结束营业的Tofu Café民宿是其中一个最好的例子。鉴于槟州政府宣布从10月1日开始,对付所有无营业执照的酒店与民宿,他们只好以沉重心情宣布结束营业,把两年多的心血付诸东流。

“根据其中一位网友诉说:几个月前,在Tofu Café 里,听他们诉说对(槟州政府的)新政策无所适从,申请执照困难重重、沟通求助无门而无奈掉泪,我只能无语。如今得知他们的决定,觉得十分痛心惋惜。听说申请执照光是准备文件须费5至10万(不包括旧房子装修费),花了两年申请仍无着落,这样的效率我也吓到了。”

“这就是非法民宿业者对地方政府无能及低效率的无情控诉。”

他希望,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曹观友及掌管旅游发展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罗兴强,不要只是动辄祭出法典要对付非法民宿业者,反而应该要多动动脑筋,配合槟威市政局通过增修现有的法律与条例,协助非法民宿取得合法化地位。

“否则再延长漂白期一年半载,或让这些非法民宿享有为期一年的临时执照亦是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