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昨天宣示自己获得30个雪州议员的支持,因此要求卡立让路,让她成为新任雪州大臣。惟这种做法类似霹州政变的做法,却引发了不同的意见。

首相署前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不认同这种做法,而宪法专家阿兹巴里则表示支持。

再益表示,雪州苏丹不应效仿国阵在2009年霹州政变的不良先例,绕过州议会不信任票动议程序,直接撤换州务大臣。

因此,他建议雪州议长召开雪州议会,以向雪州大臣卡立投不信任票,否则雪州苏丹就必须解散雪州议会,还政于民。

再益昨日在部落格撰文指出,依据国阵立下的霹州政变先例,旺阿兹莎的宣示和要求在法律技术角度而言,是有效的。

但他认为,由于霹州变天事件歪曲了议会惯例,因此雪州苏丹不应沿用。

除大臣必须投不信任票

再益(右图)提醒,国阵2009年使用类似手段来夺取霹州政权时,引爆民联支持者强烈不满。

他继说,民联当时认为,时任霹州大臣尼查必须通过霹州议会的不信任票动议所否决,而坚决不接受其他方式来移除尼查的职位。

“移除州务大臣所需要的无他,就是在州议会内公开投票,而这向来是西敏寺制度的惯例。”

人民必须看见透明程序

再益说,在民主制度下,人民需要透明做法,要知道及参与重要决策的程序。

“人民对于公职的态度也一样。人民所投选的政党组成政府,而当该政党不再信任州务大臣,那就必须通过在州议会中称为‘不信任票’的公开程序,展示予民。”

他强调,州议会的不信任动议将清楚和民主地显示,州务大臣不再获得多数议员支持,而其他移除州务大臣的不民主方式,必须加以否决。

旺阿兹莎称获多数支持

霹州已故苏丹阿兹兰莎在2009年霹州变天事件中,会晤退出民联的4名州议员之后,改委任巫统邦咯州议员赞比里成为霹州大臣,取代原任大臣尼查,导致民联州政府倒台。

昨日,旺阿兹莎与29名民联雪州召开记者会,宣称本身获得30名州议员签署宣誓书,以支持她成为雪州大臣,并促无党籍的雪州大臣卡立退位。

尽管如此,卡立却表示,旺阿兹莎必须在雪州议会证明自己获得多数议员支持,因此仍坚决不下台。

签署宣誓书不代表什么

对此,再益点出,虽然支持旺阿兹莎的州议员都有签署宣誓书,但在马来西亚的情况,宣誓书在“政治”这个大游戏中,价值甚微。

“同样地,亮相记者会不代表什么。那并不代表符合宪法的程序。”

苏丹可解散州议会重选

再益指出,当国阵于2009年夺取霹州政权时,由于霹州议长不属于国阵阵营,导致国阵难以召开特别州议会,因此人们会猜测国阵用了“其他方式”夺权。

“然而,今天的雪州议长是来自行动党。所有有什么问题?我促雪州苏丹正确地履行民主程序,一劳永逸。”

“如果民联没在州议会内提呈投票动议,那就解散州议会,好让人民可以决定。”

“无论如何,我们必须不能诉诸霹州的先例,因为那对民主,国家和我们的人民,都不是好事。”

“雪州苏丹现在有个黄金机会来为雪州做正确的事情。他应该解散州议会,以进行选举。”

根据雪州宪法第70(2)条文,雪州苏丹可以解散或停止雪州议会。然而,这项条文并没提到,苏丹必须在雪州大臣劝告下这么做。

直接委任无需解散议会

无论如何,宪法专家阿兹巴里(右图)却与再益持不同观点。他认为,既然旺阿兹莎已取得多数州议员支持,那雪州苏丹就应委任她成为雪州大臣,无需解散州议会。

“根据法律,解散(州议会)现在不是选择。我胆敢说,那是违反宪法和民主的。”

“由于旺阿兹莎明显获得多数州议员支持,因此不必浪费时间和金钱。”

“法律阐明,苏丹必须委任旺阿兹莎来治理雪州,让雪州可以恢复正常运作。”

应予旺阿兹莎相同待遇

阿兹巴里点出,现在的问题是,雪州王宫到底有无拖延事情进展。

“正如它允许卡立觐见,并接受他的表面说法般,王宫应该迅速行动。如果王宫要继续保持中立,并超越政治纠纷,那它必须给予旺阿兹莎同样的待遇。”

他点出,若苏丹于4天前,要求进宫觐见的卡立证明自己获得多数议员支持,那事情就不会演变至今日的局面。

勿等到11月才开州议会

他也促卡立必须马上召开雪州议会,允许提呈不信任票动议,而勿拖延至11月。

他说,这是因为,政府要审批合约,必须确保自己是合法的政府。

“卡立仍掌控政府是一大问号,他已经无权劝告苏丹,甚至继续留在众多的州官联公司的董事局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