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雪州大臣卡立自称掌握大多数州议员支持,而人民公正党与民主行动党又质疑卡立的说法,接下来的发展可能是雪州议会将出现动议,以针对卡立投下不信任票。

若上述情况真的发生,雪州议长杨巧双是否能投票,将成为最大焦点。

这是因为,公正党与行动党的州议员数目,包括正副议长杨巧双与聂纳兹米,总共是28票,恰好是所有56名雪州议员的一半。

杨巧双是行动党梳邦再也州议员,而聂纳兹米则是公正党斯里斯蒂亚州议员。

雪议会呈28对28?

另一边厢,巫统拥有12名州议员,若伊党15名州议员确定支持卡立,再加上卡立的一票,则同样是28票。

假设伊党支持卡立,议长的一票也仅足够让民联与挺卡立阵营的票数持平,以确保公正党与行动党不会在州议会内沦为少数。

在一些奉行西敏寺制度的国家,如澳洲,即使议长是民选议员,但若非出现平票情况,议长也不能够投票。

看回雪州议会的情况,议长在主持会议时能否投票?


宪法没阻止议长投票

宪法专家阿兹巴里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雪州宪法并没阐明,雪州议长能否投票。

“但就我所知,没有法律阻止议长或副议长在任何情况下投票。”

“基于法律无明文规定,我认为,这是获准的。”

议长掌握最终诠释权

阿兹巴里进一步指出,法庭不能干涉议会事务,只有议长拥有诠释议会常规的最终决定权。

“没有法庭可以检讨或更改一州议长的决定或裁决。这凸显在三权分立原则中,议会的地位。”

“在任何情况下,法庭只是诠释法律。议会才是立法机构。”

如此一来,议长在雪州议会的决定权,可能会给予行动党和公正党优势。

阿兹巴里说,只有在议长不是民选议员的情况下才不能投票,如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

非议员议长不准投票

马来亚大学法学教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也持有相同看法。他告诉《当今大马》,雪州宪法第7(1)(b)条文阐明,议长可以投票。

“它指出,一名非州议员可以受委为议长,但此人不能针对议会的任何事情投票。”

“这意味着,若议长是一名州议员,就可以投票。”

此前,《星洲日报》引述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声称,杨巧双作为议长并没投票权,除非出现平票的情况,议长才能投下决定性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