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庭今日指示内政部与政府,归还8片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予砂拉越美拉瑙族女子吉尔艾琳(Jill Ireland)。

法官查雷哈(Zaleha Yusof)判定,海关高级官员苏扎娜(Suzana Muin)指示充公上述光碟是违法行为,因这是内政部长的权限。

“她越俎代庖(acted ultra vires)。此类扣押(光碟),必须由内政部长亲自授权,并不得由他人替代。”

“紧接,光碟将归还至起诉人(吉尔艾琳)。尽管此案涉及大众利益,但我谕令答辩人支付5000令吉堂费。”

光碟遭海关没收

作为土著基督教徒的吉尔艾琳,在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内政部在没收吉尔艾琳光碟后,指相关光碟非法入口,也没有缴交海关税,因此宣布没收。在内政部随后发出的公函中,列举3项理由,即威胁国家安全、使用查禁的字眼,以及违反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

如此一来,吉尔艾琳在2008年8月20日入禀上诉及特别权力组高庭,正式起诉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

她在诉状中宣称自己是一名土著基督教徒,因此她在自己祈祷、礼拜和宗教教育上都是用“阿拉”字眼 。她也使用含有“阿拉”字眼的马来文和印尼文圣经进行祈祷。

吉尔艾琳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法庭推翻内政部没收光碟的命令,并且宣判她在宪法第11条款底下,得以使用和进口出版品,以奉行自己的宗教信仰,以及在第8条款下,拥有宗教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她也寻求政府作出赔偿。

不过,法官今日拒绝对吉尔艾琳上诉的宪法第8条与第11条,作出判决。

阿拉字眼掀风波

“阿拉”字眼风波近年来引起关注。尽管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过去皆使用“阿拉”字眼祈祷,但内阁与伊教发展局发出禁令,并且规定除了穆斯林,其他宗教信徒不得使用该字眼。

继联邦法院在上个月拒绝发出上诉准令予天主教会和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使得他们无法挑战上诉庭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后,吉隆坡高庭今天首次针对吉尔艾琳的案件作出裁决。

此前,吉隆坡高庭曾基于必须遵循上诉庭宣判,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先例,拒绝发出准令给婆罗洲基督教会(SIB)启动司法审核。

婆罗洲基督教会是因一批儿童宗教书籍内含“阿拉”字眼,而在7年前遭到内政部充公,前者之后入禀法庭挑战内政部的行动1。

政府未决定上诉

针对吉尔艾琳的案件,时任内政部长赛哈密(Syed Hamid Albar)仅支持苏扎娜查扣光碟的行动,却没有决定她应否查扣光碟更长的时间。

高级联邦律师慕纳西扎(Munahyza Mustafa)和安迪(Andi Razalijaya A Dadi)为内政部长辩护,而安瑙西维尔(Annou Xavier )则代表吉尔艾琳。

针对今天的败诉,两名高级联邦律师将寻求指示,再定夺是否上诉。

宗教组织欢迎判决

另外,多个组织今天亦在法庭旁听,包括大马圣经公会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理事会(MCCBHST)。

五大宗教理事会的代表律师郭菲力(Philip Koh,音译)欢迎此判决,因为这显示内政部和其官员必须遵守查扣物品的妥当程序。

“查扣物品有妥当程序。不要在没有遵守程序的情况下查扣东西。此案不是关乎基督徒和穆斯林,而是他们的行动是否合法。”

他表示,执法单位不能在没有部长赋权的情况下,查扣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