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移工掌厨何来歧视?
读者特约刊载: Jul 16, 2014 10:58 AM | 更新: Aug 5, 2014 3:10 AM
文:黄剑飞
目前在槟城小贩禁聘请外籍客工掌厨的政策议题辩论中,我非常不认同以不理性甚至义愤填膺地将这项政策标签为歧视外籍客工,因为这根本不是歧视的问题。
小贩执照颁发给本地小贩,就是要他们必须亲自煮食的小贩,而不是拿了执照却游手好闲当起老板,聘请廉价客工剥削他们,只因为他们听话,不会像本地员工流动性大,需付更多的成本。
文:黄剑飞
目前在槟城小贩禁聘请外籍客工掌厨的政策议题辩论中,我非常不认同以不理性甚至义愤填膺地将这项政策标签为歧视外籍客工,因为这根本不是歧视的问题。
小贩执照颁发给本地小贩,就是要他们必须亲自煮食的小贩,而不是拿了执照却游手好闲当起老板,聘请廉价客工剥削他们,只因为他们听话,不会像本地员工流动性大,需付更多的成本。
自这个政策的概念开始提出,主流媒体有意的将禁止小贩聘用外籍客工引导到“难道不是海南人就不能卖海南鸡饭”似是而非的伪命题当中,进而把议题推向歧视外籍客工的方向去,很多热血好青年却也就这样被媒体框架牵着鼻子走,却忘了小贩是国民能合法申请的最底层谋生途径之一,执照申请也规定执照所有人必需是贩卖的小贩本身,但却有人获得执照之后,违法聘请客工掌厨,自己则当起提供食材备料的雇主。
揪违法者并非歧视客工
如果大家能用理性分析,“难道不是海南人就不能卖海南鸡饭”的比喻逻辑,来与这本地小贩获取小贩执照,却滥用执照聘请廉价外籍客工为他们赚钱,实行剥削客工之余又剥削消费者权益,这样的比较对吗?
大家理应知道有多少不同地点的饮食中心小贩都是同一负责人租下摊格,然后透过客工中介租用或聘用非法客工,让客工为他们煮食,他们则当起了中央厨房。禁止小贩聘用客工煮食,是针对违法的小贩,不是歧视客工,这一点必须要搞清楚。
我们必须要更深入的去了解各社会群体,包括客工在法规上哪个行业可以工作,哪个不可,而合法小贩聘请外籍客工以逸待劳,本身本来就违反其拥有执照的规定。
此政策是针对持有小贩执照的小贩,餐厅还是有大量外籍员工,而且负责任的餐厅是会申请专业准证给外籍合格厨师执业。
租住笔者家楼上来自安徽的中国人,每天都会与他的工作同僚,从他工作的餐厅骑脚踏车回来,一开始我也刻板印象的以为他们是那种透过中介公司及雇主急就章聘请,遭到多重剥削的客工。结果不是,他们是以专业身份获得厨师执业准证,而那位安徽来的先生,其妻子女儿甚至可以来此依亲,女儿还读槟城五条路丽泽小学。前不久其安徽老母亲因为生病,他的妻小才被逼回中国照顾其母。
反过来支持自由市场?
槟城众多小贩目前尚都为了自己的招牌,选择坚持着夫妻档、一家大小、子承父业的家庭作业,有些甚至仍聘用工作多年的本地员工。但也开始看到如纽冷(New Lane)一带小贩,及各大饮食中心的部份小贩,完全袖手让外籍客工经营,只有收档时小贩才来数钱。
有些人说,好不好吃应该由饮食业的資本主義自由市場来决定,而不是由政府介入。遗憾的是这批人还自诩为社会主义的理想份子,但却反过来以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观点抨击这项政策议题,以为只要不好吃,自然就可以优胜劣败,但是真实的世界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由雪隆一代的情况,人们看得最为明显,如果当小贩为了省时省力而违法聘请外籍客工的风气一开,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下,原本坚持家庭作业的小贩们也惟有跟风,人们却也只能一边投诉,一边毫无选择之下被迫消费。
以逸待劳带来多重剥削
笔者未婚妻与其另两位好友经营西式小咖啡馆,因为之前本地员工流动性高及人事上成本也高(成本不只薪资,也包括人事纠纷),她的伙伴看到其他饮食业者聘请外籍客工煮食,曾经建议要聘请客工,但她认为聘请外籍客工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聘请外籍客工虽然相对廉价,但是他们对于本地事务及日常沟通上,必须要做出本地社会化的教导,同时更重要的是,她比较深入的认为,聘请中介公司操盘的外籍客工,就是在肥了现代廉价人口贩卖市场,相反的,很多本地人,而且还是年轻人,仍然需要及胜任厨师的工作。
小贩已经是属于国民最底层应有的基本谋生技能,但却有人获得执照之后,违法聘请客工,这让外籍客工没保障的同时,消费者也在卫生及食物品质上没法获得保障,这才是社会的多重剥削。
人权课题应该是从原有法规、社会结构多层面的看,而不是媒体操弄的框架下,表象的以为禁客工掌厨就是对客工赶尽杀绝,却没看到背后,社会成本架构下,一些人为了以逸待劳所造成逐渐扩大的效应,那是更多的剥削、更多的社会成本付出。
注:作者黄剑飞是槟州首长林冠英的特别助理。
目前在槟城小贩禁聘请外籍客工掌厨的政策议题辩论中,我非常不认同以不理性甚至义愤填膺地将这项政策标签为歧视外籍客工,因为这根本不是歧视的问题。
小贩执照颁发给本地小贩,就是要他们必须亲自煮食的小贩,而不是拿了执照却游手好闲当起老板,聘请廉价客工剥削他们,只因为他们听话,不会像本地员工流动性大,需付更多的成本。
自这个政策的概念开始提出,主流媒体有意的将禁止小贩聘用外籍客工引导到“难道不是海南人就不能卖海南鸡饭”似是而非的伪命题当中,进而把议题推向歧视外籍客工的方向去,很多热血好青年却也就这样被媒体框架牵着鼻子走,却忘了小贩是国民能合法申请的最底层谋生途径之一,执照申请也规定执照所有人必需是贩卖的小贩本身,但却有人获得执照之后,违法聘请客工掌厨,自己则当起提供食材备料的雇主。
揪违法者并非歧视客工
如果大家能用理性分析,“难道不是海南人就不能卖海南鸡饭”的比喻逻辑,来与这本地小贩获取小贩执照,却滥用执照聘请廉价外籍客工为他们赚钱,实行剥削客工之余又剥削消费者权益,这样的比较对吗?
大家理应知道有多少不同地点的饮食中心小贩都是同一负责人租下摊格,然后透过客工中介租用或聘用非法客工,让客工为他们煮食,他们则当起了中央厨房。禁止小贩聘用客工煮食,是针对违法的小贩,不是歧视客工,这一点必须要搞清楚。
我们必须要更深入的去了解各社会群体,包括客工在法规上哪个行业可以工作,哪个不可,而合法小贩聘请外籍客工以逸待劳,本身本来就违反其拥有执照的规定。
此政策是针对持有小贩执照的小贩,餐厅还是有大量外籍员工,而且负责任的餐厅是会申请专业准证给外籍合格厨师执业。
租住笔者家楼上来自安徽的中国人,每天都会与他的工作同僚,从他工作的餐厅骑脚踏车回来,一开始我也刻板印象的以为他们是那种透过中介公司及雇主急就章聘请,遭到多重剥削的客工。结果不是,他们是以专业身份获得厨师执业准证,而那位安徽来的先生,其妻子女儿甚至可以来此依亲,女儿还读槟城五条路丽泽小学。前不久其安徽老母亲因为生病,他的妻小才被逼回中国照顾其母。
反过来支持自由市场?
槟城众多小贩目前尚都为了自己的招牌,选择坚持着夫妻档、一家大小、子承父业的家庭作业,有些甚至仍聘用工作多年的本地员工。但也开始看到如纽冷(New Lane)一带小贩,及各大饮食中心的部份小贩,完全袖手让外籍客工经营,只有收档时小贩才来数钱。
有些人说,好不好吃应该由饮食业的資本主義自由市場来决定,而不是由政府介入。遗憾的是这批人还自诩为社会主义的理想份子,但却反过来以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观点抨击这项政策议题,以为只要不好吃,自然就可以优胜劣败,但是真实的世界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由雪隆一代的情况,人们看得最为明显,如果当小贩为了省时省力而违法聘请外籍客工的风气一开,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下,原本坚持家庭作业的小贩们也惟有跟风,人们却也只能一边投诉,一边毫无选择之下被迫消费。
以逸待劳带来多重剥削
笔者未婚妻与其另两位好友经营西式小咖啡馆,因为之前本地员工流动性高及人事上成本也高(成本不只薪资,也包括人事纠纷),她的伙伴看到其他饮食业者聘请外籍客工煮食,曾经建议要聘请客工,但她认为聘请外籍客工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聘请外籍客工虽然相对廉价,但是他们对于本地事务及日常沟通上,必须要做出本地社会化的教导,同时更重要的是,她比较深入的认为,聘请中介公司操盘的外籍客工,就是在肥了现代廉价人口贩卖市场,相反的,很多本地人,而且还是年轻人,仍然需要及胜任厨师的工作。
小贩已经是属于国民最底层应有的基本谋生技能,但却有人获得执照之后,违法聘请客工,这让外籍客工没保障的同时,消费者也在卫生及食物品质上没法获得保障,这才是社会的多重剥削。
人权课题应该是从原有法规、社会结构多层面的看,而不是媒体操弄的框架下,表象的以为禁客工掌厨就是对客工赶尽杀绝,却没看到背后,社会成本架构下,一些人为了以逸待劳所造成逐渐扩大的效应,那是更多的剥削、更多的社会成本付出。
注:作者黄剑飞是槟州首长林冠英的特别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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