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副团长兼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今日发表文告要求雪州宗教理事会撤消要求雪州副检控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407A条文,申请庭令,销毁321本基督教圣经。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该理事会敦促副检控官引用刑事程序法典第407A条文,以申请庭令,销毁321本圣经。拥有法律背景的张氏非议该举动,因为第407A条文只用于已经控告上法庭的案件,而根据第407A(3)条文,法官得到被告的同意,才能发出销毁证物的庭令。

张菲倩也指责该理事会的做法,并指出该理事会拒绝总检查署及雪州政府的决定是一项傲慢的行为。张氏更不认同该理事会所说的会混淆穆斯林的信仰。张氏相信,真正的穆斯林有正确的穆斯林价值观,包括实行社会公义,不打压人民。当总检署已决定圣诞公会案关档,不控告圣经公会,理应将321本印有“只供基督徒用”的圣经物归原主,实行社会公义,不打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