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副主席端依布拉欣昨日以38人轮奸2名少女的案件来捍卫推行伊刑法,招致马华反击。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反问端依布拉欣,若其亲属遭性侵却无4名男证人作证,会有何感受?

郑联科今日发文告斥责,端依布拉欣的言论毫无逻辑,凸显伊党的典型一贯作风。

“让我们以相反的情景去反问端依布拉欣:‘如果你的女儿、母亲、姐妹或任何女性亲属不幸成为性侵案的受害者,却无法找到4名公正的男性作为证人,也就是伊斯兰党所提出的伊刑法下所要求的举证条件,那么端依布拉欣又有什么感受’?”

他认为,端依布拉欣与其抛出这种肤浅和错误的论点,反而应该解释,在伊斯兰法庭不承认女性和被视为异教徒的非穆斯林证词的情况下,伊党的伊刑法如何有效对付强奸犯?

“伊党的伊刑法无疑是贬低非穆斯林的证词。”

反应教育男性尊重女性

郑联科抨击伊党,利用2名遭性侵的少女悲惨遭遇,作为该党推行伊刑法的借口,是令人非常反感的行为。

“如果伊党愿意呼吁总检察长严惩所有强奸犯,那么伊党至少还能得到人们的些许尊重。”

他说,上述案件显示,这群强奸犯早已策划好兽行,因此伊党更应该做的是教育男性去尊重女性,而不是一味物化女性,导致心智仍处于发育期的少女轻易成为性侵案的受害者。

端依布拉欣促施伊刑法

上周在丹州格底里,38名男子涉嫌在一间空屋诱奸2名年龄分别只有14和17岁的少女。

警方目前已逮捕14名嫌犯,包括一名男子和他两名儿子。

昨日,端依布拉欣发文告指出,这宗案件在在证明,现有的刑事法令已失去阻吓效用,必须以伊刑法取而代之。

 “这个事件证明了,罪犯们不畏惧现有的法律,因为阿拉的防范元素,只会出现在阿拉所建立的制度中。”

“反对伊斯兰法律,特别是断肢法的人士,如果换成是你的女儿遭38个男人轮奸,你会有何感想?”

感叹人类拒绝上苍法律

他多番感叹,虽然罪案与社会问题丛生,但人类宁可选择依循自己的法律,都不要选择上苍的法律。

“人类固执地选择其他规律,认为自己拒绝创造者所建立的法律,地位就会比较高。”

轮奸罪可面对酌定刑罚

端依布拉欣说,由于此案在多方面处于模糊地带,如缺乏公正的证人,及受害者是跟随一些男性到该空屋等,因此不能在断肢法(hudud)下被控。

但他解释,罪犯仍可在酌定刑罚(ta’zir)下被控。

“这不代表刑罚就会比断肢法轻,若法庭认为需要给予更重的刑罚,酌定刑罚可比断肢法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