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促请,非穆斯林社会群起抗拒宪政神权,司法断肢化,不必相信一些断肢派人士的说词,以为伊斯兰刑事法可以降低犯罪率,比起目前的民事法律更灵验有效。

针对不少断肢派人士以软硬兼施的方式,为伊斯兰刑事法说项背书,影响非穆斯林有识之士,去相信民事法律应该让路给伊斯兰刑事法,也是资深执业律师的郑氏重申;实际的情况刚刚相反,伊斯兰刑事法表面上划定十分严厉甚至残酷的惩罚,但是,由于举证检控难度被无限度抬高,嫌犯随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轻易逃过法律的裁决。

事实上,伊斯兰刑事法庭并不接受间接性的科学验证,一切案件的入罪不入罪,包括强奸通奸案发,都必须依赖4名德高望重的男性非穆斯林,在庭上发誓目击全程事发,否则,检控程序未控先败。当然,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在嫌犯成功逃脱治罪之后,通奸案的告发者,或者强奸的受害人,将被套上“虚报案件”的罪名,随后在宗教法庭面对严厉残酷的刑罚。

换句话说;伊斯兰刑事法不但没有能力根除罪案,对症下药惩罚嫌犯,反而把受害人或告发者,当成开刀严惩的对象。因此,在好坏不分,邪恶难辨的情况下,越来越多嫌犯逍遥法外,暗流底下罪案继续飚升,可是,因为告发者和受害人不敢举报,表面数据显示罪案有减无增。断肢派人士也因此沾沾自喜,大事宣扬天降神定的法律成功打造神力显灵发酵,但是,人民群众的实际经验将显示;社区周遭一般犯罪生态,却没有真正改善提升,反而继续恶化扩大。

当然,到了那个时候,如果非穆斯林开始醒觉,于是极力提出反对抗争,断肢派人士将以“神定的法律”为理由,威胁异议者不要轻举妄动,否则将面对亵渎丑化宗教的罪名。因此,伊斯兰党虽然在现阶段软硬兼施,企图游说非穆斯林同意以民主的方式,在国会表决通过伊斯兰刑事法,但是,华社绝对不能轻易受骗。伊斯兰刑事法修法修宪不是一场民主运动,它只是借用民主的管道,去执行落实神命教令,表决通过后,国内一千多万非穆斯林从此踏上不归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