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择定于6月23日,审理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起诉前内政部长赛哈密诽谤索偿1亿令吉案件。

法官聂哈斯马今日在内庭会见安华代表律师慕拉里哈兰及代表赛哈密的高级联邦律师东姑英丹后,择定上述日期。

慕拉里向记者说,起诉方将有5名证人供证,而答辩方只有一名证人,即赛哈密(右图)本身。

安华是基于赛哈密在2008年7月2日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发表对他诽谤的言论,而《星报》在隔天刊登有关内容,因此把赛哈密列为第一答辩人,马来西亚政府为第二答辩人。

安华在诉状提到,有关报道内容指他是叛徒,对国家、宗教及民族不忠,是不可信任的人。

安华除了索偿1亿令吉,也要求名义损失赔偿、堂费及其他适当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