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中委兼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表示,丹州落实伊刑法的技术委员会较早前成立了州政府与中央政府处理伊刑法课题的协调小组,是在意图把责任和争议都推卸在中央政府的身上,同时要求全体穆斯林国会议员赞成通过伊党的私人提案。

“这已经显示丹州政府已经走入了一个死胡同,他们并无法找到一个解决方案,也无法向外界说明伊刑法的落实会造成什么后果。因此,各造继续对伊党提呈的伊刑法感到混淆,而伊党口中的伊刑法是否符合伊斯兰的律法和精神也让人感到怀疑。”

他认为,所有的穆斯林国会议员应该毫不犹豫的拒绝伊斯兰党所提呈的私人提案,因为这明显是为了伊党的达到政治目的所操纵的后果,而非真正属于伊斯兰的精神。

“我也呼吁行动党的38位和公正党的30位国会议员阻止伊党在国会提呈私人提案。在1999年,时任伊党主席也曾经做出类似的举动,但时任公正党署理主席詹德拉就成功阻止事情的发生。”

他说,詹德拉单凭个人之力就得以阻止伊党的举动,但遗憾的是,拥有最多国会议员的行动党却无法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