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彭亨州团秘书郭大雄抨击;彭亨州伊斯兰及马来习俗理事会擅自越权作业,任意引用法律条款,禁止酒店业者包括民宿业经营者,在客房内部摆设“非穆斯林读物”,明显侵犯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针对彭亨州伊斯兰及马来习俗理事会于月前发出禁令,阻止酒店和民宿经营者摆放“非穆斯林读物”,也是马青中委的郭大雄指出;这项禁令跟雪州民联政府早前取缔没收巫文版和伊班文版圣经,动机和性质大同小异,让非穆斯林群众感觉承受无理打压。酒店和民宿并非宗教机关,顾客群体来自不同的信仰者,摆设不摆设宗教读物,应该根据实际生意生态做出安排,根本没有必要多加限制,引起多元社会争议不息。

事实上,我们要告诫宗教执法和监督机关,不要自以为是,自以为胆敢干预其它宗教事务,引起其它信徒抗议争执,就越能够在自身的信徒面前加分加值。相反的,在一个多元种族社会,宗教和谐安好,信仰多元谅解,必须回到迁就忍让的层面,施用法律执行宗教任务,更必须考虑到多元敏感和禁忌。

我们十分理解酒店和民宿业者的不满情绪;为何过去能够自由自主摆设“非穆斯林读物”,现在却被一纸禁令捆绑?有关方面如何证明,酒店或民宿客房内部摆设“非穆斯林读物”,就相等于宣教传教活动?如果这样的逻辑可以被接受,往后非穆斯林宗教活动的宣传布条和告示牌,恐怕也不能走上街头巷尾,以免影响穆斯林同胞叛教改教?因此,我们认为这项禁令已经超越职权,有关方面应该接受各方各造据理陈情,即刻撤销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