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未给安华公平审讯”
辩方提35个肛交案上诉理由
刊载: Apr 24, 2014 7:00 AM | 更新: Apr 24, 2014 10:26 AM
卡巴星上周四车祸逝世,打乱了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上诉进展。眼见明日安华入禀上诉状的最后期限,卡巴星律师楼赶在今天入禀联邦法院,提出35个上诉理由。
卡巴星律师楼代表扎列哈(Zaleha Al Hayat)下午1点40分在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状。
“我们从昨天傍晚6点开始草拟上诉基础,以便今天提出申请。若我们在今天下午3点前来不及上诉,安华有可能要坐牢。”
卡巴星上周四车祸逝世,打乱了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上诉进展。眼见明日安华入禀上诉状的最后期限,卡巴星律师楼赶在今天入禀联邦法院,提出35个上诉理由。
卡巴星律师楼代表扎列哈(Zaleha Al Hayat,右图)下午1点40分在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状。
“我们从昨天傍晚6点开始草拟上诉基础,以便今天提出申请。若我们在今天下午3点前来不及上诉,安华有可能要坐牢。”
她表示,律师团将把这份上诉状的副本,提呈给总检察署。
上诉庭在3月7日改判安华肛交案罪成后,上诉庭三司在上周三公布书面判决,而辩方必须在10天内,即本周五之前入禀上诉状。
卡巴星律师楼昨日写信给联邦法院,以两个理由要求宽限更多时间入禀上诉状,但遭到法院驳回。
这两个理由分别是卡巴星突然逝世,以及另外一名律师兼卡巴星三子——蓝卡巴仍在居丧。
驳斥故意拖延审讯
卡巴星律师楼今天入禀的上诉基础,包括上诉庭存有偏见和误称安华代表律师故意拖延上诉案审讯。
他们认为,代表律师有权提出多个申请,这导致上诉庭法官存有偏见和未给予安华公平的审讯。
未听澳洲专家意见
安华律师团表示,上诉庭不接受两名来自澳洲专家,以及布斯拉维医院医生莫哈末奥斯曼(Mohamed Osman Abdul Hamid)的供词。
莫哈末奥斯曼是首位检验安华前助理赛夫肛门的医生。
他们认为,高庭在宣判安华无罪时,裁决安华在扣留所遗留的DNA样本不适宜作为证据,而上诉庭之后错误推翻高庭这项判决。
律师团进一步指称,3名中央医院的医生在报告一开始表示,没有确凿证据可判断赛夫的肛门遭插入,因此上诉庭法官误判插入事件的发生。
联邦法院未择定审讯日期。
以下是其他的上诉基础:
—若上诉庭接受莫哈末奥斯曼医生的供词,这将会使赛夫证词变得不可靠。莫哈末奥斯曼早前供称,赛夫声称其肛门被塑胶物塞入,惟赛夫之后在供证时否认这点。上诉庭和承审法官有必要考虑到,控方之所以不传召莫哈末奥斯曼如此重要的证人,是因为他的供证不利于控方。
—上诉庭不接受来自澳洲的鉴证专家威尔斯(Dr David Wells) 和脱氧核糖核酸专家麦当劳(Dr Brian Mc Donald )的供词,使法庭出现错误判断。尽管两人皆具有能力及相关资格,但法庭三司却批评他们是“闭门造车的专家”(armchair experts)。
—上诉庭也应该考虑到,本地化验师的供词存有严重的疑点,他们未在报告中提出特定的等位基因(alleles),因此他们的分析结果有可能偏袒于某一方。
—上诉庭错误判断,从赛夫肛门处取得的精液样本,没有出现降解迹象。
—安华有权选择在被告栏供证,上诉庭却对此发出负面意见。法官也错误判断,安华和其他辩方证人的供词,足以证明控方的指控超出合理疑点(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上诉庭错误推断安华没有传召能够证明他不在场的辩方证人。这导致法官对安华有所偏见。上诉庭三司在书面判词中推断,这些证人所作的不在场证据,可能无法协助辩方。
—随着肛交案查案官祖德佩雷拉(Jude Pereira)早前退休后欲转行担任律师遇阻,上诉庭也不应该接受他在庭上的供词。祖德是因为曾在一次的人权听证会上,被发现“不是一名可靠的证人” ,律师公会随后反对他所申请成为律师。
—上诉庭严重误判“Y男性”的DNA属于安华,本地化验师在这方面的供证存有疑点。
——赛夫选择在事发后两天才报警的行为,加上吉隆坡中央医院医生没有证明插入事件,足以证明赛夫的供词纯属伪造。莫哈末奥斯曼医生的报告中也指出,赛夫的直肠是被塑胶物所插入。
“我们从昨天傍晚6点开始草拟上诉基础,以便今天提出申请。若我们在今天下午3点前来不及上诉,安华有可能要坐牢。”
她表示,律师团将把这份上诉状的副本,提呈给总检察署。
上诉庭在3月7日改判安华肛交案罪成后,上诉庭三司在上周三公布书面判决,而辩方必须在10天内,即本周五之前入禀上诉状。
卡巴星律师楼昨日写信给联邦法院,以两个理由要求宽限更多时间入禀上诉状,但遭到法院驳回。
这两个理由分别是卡巴星突然逝世,以及另外一名律师兼卡巴星三子——蓝卡巴仍在居丧。
驳斥故意拖延审讯
卡巴星律师楼今天入禀的上诉基础,包括上诉庭存有偏见和误称安华代表律师故意拖延上诉案审讯。
他们认为,代表律师有权提出多个申请,这导致上诉庭法官存有偏见和未给予安华公平的审讯。
未听澳洲专家意见
安华律师团表示,上诉庭不接受两名来自澳洲专家,以及布斯拉维医院医生莫哈末奥斯曼(Mohamed Osman Abdul Hamid)的供词。
莫哈末奥斯曼是首位检验安华前助理赛夫肛门的医生。
他们认为,高庭在宣判安华无罪时,裁决安华在扣留所遗留的DNA样本不适宜作为证据,而上诉庭之后错误推翻高庭这项判决。
律师团进一步指称,3名中央医院的医生在报告一开始表示,没有确凿证据可判断赛夫的肛门遭插入,因此上诉庭法官误判插入事件的发生。
联邦法院未择定审讯日期。
以下是其他的上诉基础:
—若上诉庭接受莫哈末奥斯曼医生的供词,这将会使赛夫证词变得不可靠。莫哈末奥斯曼早前供称,赛夫声称其肛门被塑胶物塞入,惟赛夫之后在供证时否认这点。上诉庭和承审法官有必要考虑到,控方之所以不传召莫哈末奥斯曼如此重要的证人,是因为他的供证不利于控方。
—上诉庭不接受来自澳洲的鉴证专家威尔斯(Dr David Wells) 和脱氧核糖核酸专家麦当劳(Dr Brian Mc Donald )的供词,使法庭出现错误判断。尽管两人皆具有能力及相关资格,但法庭三司却批评他们是“闭门造车的专家”(armchair experts)。
—上诉庭也应该考虑到,本地化验师的供词存有严重的疑点,他们未在报告中提出特定的等位基因(alleles),因此他们的分析结果有可能偏袒于某一方。
—上诉庭错误判断,从赛夫肛门处取得的精液样本,没有出现降解迹象。
—安华有权选择在被告栏供证,上诉庭却对此发出负面意见。法官也错误判断,安华和其他辩方证人的供词,足以证明控方的指控超出合理疑点(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上诉庭错误推断安华没有传召能够证明他不在场的辩方证人。这导致法官对安华有所偏见。上诉庭三司在书面判词中推断,这些证人所作的不在场证据,可能无法协助辩方。
—随着肛交案查案官祖德佩雷拉(Jude Pereira)早前退休后欲转行担任律师遇阻,上诉庭也不应该接受他在庭上的供词。祖德是因为曾在一次的人权听证会上,被发现“不是一名可靠的证人” ,律师公会随后反对他所申请成为律师。
—上诉庭严重误判“Y男性”的DNA属于安华,本地化验师在这方面的供证存有疑点。
——赛夫选择在事发后两天才报警的行为,加上吉隆坡中央医院医生没有证明插入事件,足以证明赛夫的供词纯属伪造。莫哈末奥斯曼医生的报告中也指出,赛夫的直肠是被塑胶物所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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