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绿色盛会案明续审
反山埃委会吁出庭支持
刊载: Apr 21, 2014 6:30 PM | 更新: Apr 21, 2014 6:35 PM
2012年9月2日,劳勿绿色盛会举办大集会,以表达拒绝劳勿澳洲金矿公司在临近住宅区使用山埃采金,出席者达万五人,并在和平的气氛下落幕。一年后,警方却将主办单位和参与者提控上庭,案件将在明日续审。
劳勿集会委员会主席黄金雄(65岁)与副主席东姑沙哈丹(61岁)被控违反当局在批准集会时,所定下的禁止游行条件,抵触和平集会法第15(2)(c)条文。
另外,两名来自不同家庭的家长——陈丽蓉(31岁)与刘志昌(43岁),则被控携带未足15岁儿童出席集会,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第4(2)(f)条文。
2012年9月2日,劳勿绿色盛会举办大集会,以表达拒绝劳勿澳洲金矿公司在临近住宅区使用山埃采金,出席者达万五人,并在和平的气氛下落幕。一年后,警方却将主办单位和参与者提控上庭,案件将在明日续审。
劳勿集会委员会主席黄金雄(65岁)与副主席东姑沙哈丹(61岁)被控违反当局在批准集会时,所定下的禁止游行条件,抵触和平集会法第15(2)(c)条文。
另外,两名来自不同家庭的家长——陈丽蓉(31岁)与刘志昌(43岁),则被控携带未足15岁儿童出席集会,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第4(2)(f)条文。
违反宪赋权利
劳勿武吉公满反对山埃采金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说,举办和参与集会乃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当天的集会是在和平的情况下进行。
反山埃委员会强烈谴责警方秋后算帐,以和平集会条文来提控主办当局及参与集会者,此举已违反国家宪法第10条文下赋予人民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的权利,也形同野蛮无理的骚扰。
本委员会吁请政府停止提控以上4人和停止一切骚扰行为,还我舆论集会自由。
反山埃委员会也呼吁公民出席从4月22日及23日在劳勿高庭的审讯,以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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