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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判,亲巫统部落客“Papagomo”诽谤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罪名成立,需赔偿8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今天确认,旺莫哈末阿兹里(Wan Mohd Azri Wan Deris)就是使用笔名“Papagomo”的部落客。

司法专员罗希拉(Rosilah Yop)裁决,旺莫哈末阿兹里诽谤安华罪名成立,要求他向安华赔偿80万令吉。

安华律师兼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表示,法官也指示旺莫哈末阿兹里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坚称自己非Papagomo

罗希拉今天是在内庭做出这次的裁决。

不过,出席聆听裁决的旺莫哈末阿兹里依然坚持否认自己就是“Papagomo”。

“我们也许拥有一些相似的特征,但是我不是Papagomo。这就像那些(形似)安华(左图)的映像,他也否认那是他。”

“我还是认为安华是一名连环撒谎者,而他应该忏悔。”

律师将在星期一提出上诉

旺莫哈末阿兹里的律师嘉斯比星(Jasber Singh Kaura)也表示,他们将在周一入禀申请暂缓执行今日的判决,并且提出上诉。

他也坚称,今日的判决并未提到其客户就是Papagomo。

苏仁德兰则表示,他们也会像警方报案,举报旺莫哈末阿兹里在此案作伪证。

“我们将采取必要的行动,并且希望有关当局采取行动。”

Papagomo于2013年3月16与17日,公布一组照片指控也是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的安华与一名男子亲热,并且拒绝撤回照片与道歉。

安华因此在该月21日入禀法庭,起诉Papagomo诽谤。

哈拉卡须赔廿万给登大臣

另一方面,罗斯拉也宣判,伊党喉舌报《哈拉卡》和另外三方在诽谤案败诉,必须赔偿20万令吉给登州大臣阿末赛益(右图)。

答辩人除了《哈拉卡》出版社Angkatan Edaran Enterprise公司之外,还包括峇都布洛州议员赛阿兹曼、伊斯兰党总秘书慕斯达法阿里和《哈拉卡》主编阿末陆菲。

他们被指在登州政府延迟派发校服给学生的事件上涉嫌毁谤,而遭到阿末赛益入禀高庭起诉。

罗斯拉在内庭下判时认为,《哈拉卡》的报道已经构成诽谤。

除了下令赔偿20万令吉给阿末赛益,答辩人也必须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

不过,罗斯拉却驳回另外两名起诉人的案件,他们是校服的供应商米哈瓦(Mek Hawa Abdul Rahman)和哈米阿兹林(Hamie Azreen Ami Nordin)。他们需要支付3万令吉堂费给《哈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