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副部长旺朱乃迪指出,政府在近期内落实2013年防范罪案法令(修正及扩充)是为维护人民的利益,没有人将被迫害。

他强调,此法令是特别用在打击有计划的犯罪及严重罪行,拥有别于政府的立场和政治理念的人,不会遭到逮捕。

“此法令的目的,不是要逮捕那些拥有政治职位的人士,反之,将特别关注逮捕罪犯……如谋杀、毒品、人口买卖、黑社会及其他危害人民的犯罪。”

他今日出席防罪法的说明会后,向记者这么指出。

打击日益增加犯罪活动

他说,政府非常关注人民的利益,而此法律的目的是要防止及打击在我国日益增加的犯罪活动。

“它(犯罪活动)已挑起人民间的恐惧,如果(政府)不行动,更多人将成为受害者,而恐惧的水平将更高。

“政府要营造大马人民在自己国家感到更安全的情况。”

他解释,此法令将在宪报上公布,以及将在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建议下,委任罪案防范委员会的委员后,正式生效。

他说,来自法律界的5名独立委员,其任期是两届(4年)。

可发出扣留二年指示

他说,此法律的权限将扩大至砂拉越和沙巴,并在维护秩序及安全或罪案防范的前提下,允许未审先扣,尤其是在内安法令和紧急法令废除后,尚需打击日益猖獗的严重罪行。

旺朱乃迪解释,此法令也赋权罪案防范委员会针对罪犯,发出长达2年的扣留指示。

针对犯错者无法在法庭获得公义,他说,防罪法只有在证人不愿出庭供证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在防罪法下,)法官将做出决定,如果警方要扣留任何人,他们必需说服法官,特定的人士必须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