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史无前例勘察现场
赵明福案料三月下旬续审
刊载: Jan 23, 2014 2:53 PM | 更新: Aug 28, 2021 8:34 PM
下午5点48分更新
上诉庭法官将会在3月28日前,到雪州沙亚南商业大厦(Plaza Masalam)的赵明福毙命现场勘察。这将会是司法单位第三次重返赵明福命案现场。
以法官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f Md Yusof)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审理该案时达致这项史无前例的决定。
一般上,只有初级法庭才会重返案发现场勘察。这将会是高级法庭,即上诉庭与联邦法院第一次勘察案发现场。
下午5点48分更新
上诉庭法官将会在3月28日前,到雪州沙亚南商业大厦(Plaza Masalam)的赵明福毙命现场勘察。这将会是司法单位第三次重返赵明福命案现场。
以法官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f Md Yusof)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审理该案时达致这项史无前例的决定。
一般上,只有初级法庭才会重返案发现场勘察。这将会是高级法庭,即上诉庭与联邦法院第一次勘察案发现场。
除了莫哈末阿里夫,另两名法官是马永贵和哈密苏丹阿都巴卡(Hamid Sultan Abu Backer)。
第三次重返现场
上诉庭也将在下次审讯中裁定,验尸庭的裁决是否正确运用“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或者其运用的举证责任门槛是否应该
低于民事案所采取的“权衡各种可能性”标准。
上诉庭的下一次审讯,可能落在3月28日。
这也将是司法人员第三次勘察赵明福的命案现场。第一次带领勘察现场的是验尸庭推事阿兹米尔慕达法(Azmil Muntapha Abas),第二次则是联邦法院法官冯正仁为首的皇家调查委员会。
现场档案照片不清楚
莫哈末阿里夫表示,想要亲自勘察现场,是因为档案照片不清楚。
此前,莫哈末阿里夫也询问赵家代表律师哥宾星,是否应该勘察现场,以便更了解该案,哥宾星表示赞同此建议。
法官哈密苏丹阿都巴卡也赞同该建议,他早前也询问反贪会窗口的大小以及开窗时的空间有多大。
不过,法官还是指示哥宾星在还没有勘察现场时,先提供清楚的照片。
举证责任门槛是否更低
哈密苏丹也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28条款规定,验尸庭采纳的举证责任门槛应该更低,因为它并不是法庭的审讯。
该条款也阐明,判定死因不只是以检查或剖验死者尸体来查明显著的死因,也包括查明导致死者死亡的所有问题,即对于死者是因任何形式死亡,或因任何人不法行为的促进或忽略而死亡一事形成看法。
法官指出这些这些词句,认为本案该采取的举证责任门槛应该低于刑事案采取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或者民事案采取的“权衡各种可能性”的标准。
此前,哥宾星要求上诉庭裁定,验尸庭在裁决死因是自杀时,是否应该采取“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法官则指出,确有实践的指令规定法官审案时采取“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但是这项管辖推事的指令不能超越法律或法令,正如哈密苏丹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328条款规定的内容那样。
验尸庭裁定悬案
赵明福是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前政治秘书。
2009年7月15日,赵明福遭反贪委员会以证人身份带回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以协助调查一宗选区拨款案件,岂料隔天早上却被发现毙命于沙亚南商业大厦5楼的阳台,得年30岁。
2011年1月5日,验尸官阿兹米尔宣判,由于无法对赵明福死因做出确凿的结论,因此裁决此案为悬案或存疑判决(open verdict)。
他也同时否定赵明福自杀及遭他杀的可能性,惟未能有确凿的结论阐明其死因。
上诉庭法官将会在3月28日前,到雪州沙亚南商业大厦(Plaza Masalam)的赵明福毙命现场勘察。这将会是司法单位第三次重返赵明福命案现场。
以法官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f Md Yusof)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审理该案时达致这项史无前例的决定。
一般上,只有初级法庭才会重返案发现场勘察。这将会是高级法庭,即上诉庭与联邦法院第一次勘察案发现场。
除了莫哈末阿里夫,另两名法官是马永贵和哈密苏丹阿都巴卡(Hamid Sultan Abu Backer)。
第三次重返现场
低于民事案所采取的“权衡各种可能性”标准。
上诉庭的下一次审讯,可能落在3月28日。
这也将是司法人员第三次勘察赵明福的命案现场。第一次带领勘察现场的是验尸庭推事阿兹米尔慕达法(Azmil Muntapha Abas),第二次则是联邦法院法官冯正仁为首的皇家调查委员会。
现场档案照片不清楚
莫哈末阿里夫表示,想要亲自勘察现场,是因为档案照片不清楚。
此前,莫哈末阿里夫也询问赵家代表律师哥宾星,是否应该勘察现场,以便更了解该案,哥宾星表示赞同此建议。
法官哈密苏丹阿都巴卡也赞同该建议,他早前也询问反贪会窗口的大小以及开窗时的空间有多大。
不过,法官还是指示哥宾星在还没有勘察现场时,先提供清楚的照片。
举证责任门槛是否更低
哈密苏丹也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28条款规定,验尸庭采纳的举证责任门槛应该更低,因为它并不是法庭的审讯。
该条款也阐明,判定死因不只是以检查或剖验死者尸体来查明显著的死因,也包括查明导致死者死亡的所有问题,即对于死者是因任何形式死亡,或因任何人不法行为的促进或忽略而死亡一事形成看法。
法官指出这些这些词句,认为本案该采取的举证责任门槛应该低于刑事案采取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或者民事案采取的“权衡各种可能性”的标准。
此前,哥宾星要求上诉庭裁定,验尸庭在裁决死因是自杀时,是否应该采取“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法官则指出,确有实践的指令规定法官审案时采取“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但是这项管辖推事的指令不能超越法律或法令,正如哈密苏丹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328条款规定的内容那样。
验尸庭裁定悬案
赵明福是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前政治秘书。
2009年7月15日,赵明福遭反贪委员会以证人身份带回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以协助调查一宗选区拨款案件,岂料隔天早上却被发现毙命于沙亚南商业大厦5楼的阳台,得年30岁。
2011年1月5日,验尸官阿兹米尔宣判,由于无法对赵明福死因做出确凿的结论,因此裁决此案为悬案或存疑判决(open verdict)。
他也同时否定赵明福自杀及遭他杀的可能性,惟未能有确凿的结论阐明其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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