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为撤除头巾风波道歉
张念群抨巫青上纲上线渲染
刊载: Jan 17, 2014 4:26 PM | 更新: Jan 18, 2014 12:09 AM
午夜12点更新
随着柔州哥打丁宜南亚华小一名董事被指不准华裔穆斯林教师戴头巾而引发轩然大波之后,该校董事长冯仁贵今日连同校长周穗端向该名教师公开道歉。
根据《马新社》报道,冯仁贵(72岁)和周穗端是在甘榜旧柔佛礼堂举行的一场特别会议中,向这名刚皈依伊斯兰教的25岁女教师道歉,而后者也接受道歉,以避免课题进一步延烧。
冯仁贵也和教师握手言和。
午夜12点更新
随着柔州哥打丁宜南亚华小一名董事被指不准华裔穆斯林教师戴头巾而引发轩然大波之后,该校董事长冯仁贵今日连同校长周穗端向该名教师公开道歉。
根据《马新社》报道,冯仁贵(72岁)和周穗端是在甘榜旧柔佛礼堂举行的一场特别会议中,向这名刚皈依伊斯兰教的25岁女教师道歉,而后者也接受道歉,以避免课题进一步延烧。
冯仁贵也和教师握手言和。
在场见证道歉的官员,包括哥打丁宜县教育局副局长莫哈末法迪(Mohamad Fadil Ishak)、哥打丁宜警区主任拉末奥曼(Rahmat Othman),以及旧柔佛区村长莫哈末纳兹里(Mohd Nazri Kasmin)。
盼望事件能就此了结
冯仁贵在声明中表示,他是真诚向该名教师,以及大马和甘榜Teluk Sengat的穆斯林道歉。
“我希望这个问题现在可以解决,而我们可以继续在一个大马概念下,和谐地生活。”
该名教师也表示,她接受董事长和校长的公开道歉,并且准备将此事放下,以专注在事业上。
“我希望这个课题不会受到进一步渲染,因为它明显是一个敏感课题。”
警调查阻止公务员罪
哥打丁宜警区主任拉末奥曼也表示,警方已经完成调查此案,并且向副检控官提呈报告。
“我们希望这个案件就此了结,不过既然报案者还没有撤案,因此案件还在进行中。”
他补充,警方是以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罪名来调查此案。
巫青限24小时内道歉
根据媒体报道,南亚华小一名董事被指不准一名华裔穆斯林教师戴头巾指教,并恐吓她若拒绝就范,将面对人身安全。
这引发巫青团和穆斯林组织的不满,巫青团教育局昨日更限定,有关董事必须在24小时内道歉,否则他们就敦促教育部介入开除校长。
该名女教师随后已经报警,并且暂时被调派至其他学校。
戴头巾权利应获尊重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张念群则认为有关董事应立刻道歉,不过她也批评巫青团渲染此事。
“穆斯林女性穿戴头巾的权利应获尊重。倘若媒体报道属实,我们呼吁该名董事即刻向该名教师道歉。”
“可是,我们也不赞成巫青借题发挥,上纲上线渲染此事。”
张念群在文告中表示,如果报道属实,发表该言论的是南亚华小的董事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站出来道歉。
“可是,巫青团执委兼教育局主席莫哈末拉菲克(Mohd Rafiq Naizamohideen)没有必要要求教育部行使权力介入,开除该校校长。董事并非校长的下属,何必将一名董事的言行归咎在校长身上?”
“其次,纵使报道属实,巫青团也没有必要将单一个案夸大为‘日益频密’的‘侮辱伊斯兰教’行径的一部分。”
罗伦斯没有侮辱伊教
张念群也是古来国会议员。她表示,事实上,现今的马来西亚根本就没有所谓“日益频密”的“侮辱伊斯兰教”行径。
“莫哈末拉菲克以罗伦斯神父为例,可是罗伦斯神父的行为并不能等同于‘侮辱伊斯兰教’,因为今天反对禁止穆斯林在西马使用‘阿拉’字眼的不仅仅是非穆斯林,还有不少的穆斯林同胞。”
“当中包括回教姐妹组织(SIS)、与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女儿玛丽娜、在面子书上的号召网民手持鲜花前来教堂声援巴生路德圣母天主教堂的西蒂卡欣等人。”
张念群表示,前玻璃市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副教授也在部落格中撰文指出,阿拉伯国家的基督徒及犹太教徒长久以来都使用“阿拉”字眼,而可兰经也不曾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先知穆罕默德也允许非穆斯林的古莱部落族人,以阿拉之名宣誓。
更多对话非火上加油
“不仅如此,许多穆斯林国家的媒体也批评该禁令。例如阿联酋《国家报》就通过社论讲解阿拉伯国家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印尼《雅加达邮报》的高级编辑巴尤尼也在社论中指出,允许大马穆斯林独占‘阿拉’字眼,‘违反伊斯兰教义’。”
“当许多穆斯林都对该禁令产生质疑时,莫哈末拉菲克不该鱼目混珠,将罗伦斯神父的言行和南亚华小董事的举止划上等号,混乱扣上‘侮辱伊斯兰教’的罪名。”
张念群强调,宗教和谐是国富民强的根基,负责任的领袖应该鼓励更多的对话和教育以让大家更懂得尊重不同的信仰,而不是乘机火上浇油,煽风点火。
随着柔州哥打丁宜南亚华小一名董事被指不准华裔穆斯林教师戴头巾而引发轩然大波之后,该校董事长冯仁贵今日连同校长周穗端向该名教师公开道歉。
根据《马新社》报道,冯仁贵(72岁)和周穗端是在甘榜旧柔佛礼堂举行的一场特别会议中,向这名刚皈依伊斯兰教的25岁女教师道歉,而后者也接受道歉,以避免课题进一步延烧。
冯仁贵也和教师握手言和。
在场见证道歉的官员,包括哥打丁宜县教育局副局长莫哈末法迪(Mohamad Fadil Ishak)、哥打丁宜警区主任拉末奥曼(Rahmat Othman),以及旧柔佛区村长莫哈末纳兹里(Mohd Nazri Kasmin)。
盼望事件能就此了结
冯仁贵在声明中表示,他是真诚向该名教师,以及大马和甘榜Teluk Sengat的穆斯林道歉。
“我希望这个问题现在可以解决,而我们可以继续在一个大马概念下,和谐地生活。”
该名教师也表示,她接受董事长和校长的公开道歉,并且准备将此事放下,以专注在事业上。
“我希望这个课题不会受到进一步渲染,因为它明显是一个敏感课题。”
警调查阻止公务员罪
哥打丁宜警区主任拉末奥曼也表示,警方已经完成调查此案,并且向副检控官提呈报告。
“我们希望这个案件就此了结,不过既然报案者还没有撤案,因此案件还在进行中。”
他补充,警方是以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罪名来调查此案。
巫青限24小时内道歉
根据媒体报道,南亚华小一名董事被指不准一名华裔穆斯林教师戴头巾指教,并恐吓她若拒绝就范,将面对人身安全。
这引发巫青团和穆斯林组织的不满,巫青团教育局昨日更限定,有关董事必须在24小时内道歉,否则他们就敦促教育部介入开除校长。
该名女教师随后已经报警,并且暂时被调派至其他学校。
戴头巾权利应获尊重
“穆斯林女性穿戴头巾的权利应获尊重。倘若媒体报道属实,我们呼吁该名董事即刻向该名教师道歉。”
“可是,我们也不赞成巫青借题发挥,上纲上线渲染此事。”
张念群在文告中表示,如果报道属实,发表该言论的是南亚华小的董事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站出来道歉。
“可是,巫青团执委兼教育局主席莫哈末拉菲克(Mohd Rafiq Naizamohideen)没有必要要求教育部行使权力介入,开除该校校长。董事并非校长的下属,何必将一名董事的言行归咎在校长身上?”
“其次,纵使报道属实,巫青团也没有必要将单一个案夸大为‘日益频密’的‘侮辱伊斯兰教’行径的一部分。”
罗伦斯没有侮辱伊教
张念群也是古来国会议员。她表示,事实上,现今的马来西亚根本就没有所谓“日益频密”的“侮辱伊斯兰教”行径。
“莫哈末拉菲克以罗伦斯神父为例,可是罗伦斯神父的行为并不能等同于‘侮辱伊斯兰教’,因为今天反对禁止穆斯林在西马使用‘阿拉’字眼的不仅仅是非穆斯林,还有不少的穆斯林同胞。”
“当中包括回教姐妹组织(SIS)、与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女儿玛丽娜、在面子书上的号召网民手持鲜花前来教堂声援巴生路德圣母天主教堂的西蒂卡欣等人。”
张念群表示,前玻璃市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副教授也在部落格中撰文指出,阿拉伯国家的基督徒及犹太教徒长久以来都使用“阿拉”字眼,而可兰经也不曾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先知穆罕默德也允许非穆斯林的古莱部落族人,以阿拉之名宣誓。
更多对话非火上加油
“不仅如此,许多穆斯林国家的媒体也批评该禁令。例如阿联酋《国家报》就通过社论讲解阿拉伯国家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印尼《雅加达邮报》的高级编辑巴尤尼也在社论中指出,允许大马穆斯林独占‘阿拉’字眼,‘违反伊斯兰教义’。”
“当许多穆斯林都对该禁令产生质疑时,莫哈末拉菲克不该鱼目混珠,将罗伦斯神父的言行和南亚华小董事的举止划上等号,混乱扣上‘侮辱伊斯兰教’的罪名。”
张念群强调,宗教和谐是国富民强的根基,负责任的领袖应该鼓励更多的对话和教育以让大家更懂得尊重不同的信仰,而不是乘机火上浇油,煽风点火。
阅读评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