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全国副主席兼中宣局主任刘华才博士针对近期媒体揭露国内许多州伊斯兰行政法条文限制非穆斯林使用伊斯兰字眼一事,认为这些条文已经矫枉过正,带来负面影响。

他表示,近日来因”阿拉“事件而引发的争端,包括日前所报导的国内各州伊斯兰行政法对非穆斯林的种种限制,以及一些州的宗教司要求全国伊斯兰裁决理事会禁止非血亲穆斯林男女在社交媒体上接触等等,不禁让他深深的感触,这是否是我国人民所要的生活,还是因为某些宗教人士已经误解了本身宗教的良好教义,误以为宗教就是思想和行为的控制?

“我有许多穆斯林朋友告诉我,伊斯兰教是世界上包容性最强的宗教,同时也是最具备宽容和尊敬其他信仰的一个宗教。而我日常所接触的一般穆斯林同胞确实让我深深感受伊斯兰文化与其他宗教的不同。我认为,那些尝试控制非穆斯林行为和言论的宗教人士应该是错误诠释了伊斯兰的教义。伊斯兰教身为我国的国教,应该在宗教事务上起领导作用,宣扬和体现伊斯兰的良好文化,开明和先进。这不仅能够加强穆斯林本身的信念,更能够让非穆斯林对伊斯兰教抱持接受和不抗拒的态度,进而改变国际对伊斯兰教的看法和了解。”刘华才强调。

刘华才也表示,首相纳吉在许多国际论坛上一再强调的中庸伊斯兰的理念。这些理念和政策正是我国所有人民所期盼的,我国是一个拒绝极端主义治国的国家。要让国家持续发展和和平,以及继续成为世界伊斯兰楷模的话,一切争端应该回归国家宪法和立国契约。只有在没有违反国家联邦宪法精神下设定的种种法令,才有法律基础。

“我希望各州政府能够在联邦宪法和立国契约精神下,重新检讨州内行政法,让国家继续的世界接轨,而不是在政策上越来越封闭和保守。”刘华才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