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字眼再次成为争议焦点,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批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并未在近日的宗教课题上站稳立场,态度显得退缩。

再益昨天在部落格发表文章指出,正当国阵无法提出解决方案时,人民往往将希望寄托在民联最高领袖的身上,并期待民联持有鲜明的立场。

“在迫切需要安华领导能力的时刻,安华再次无法这么做,让我深感失望。”

他感叹,遗憾的是,我国人民的选择,似乎就只有首相纳吉和安华。

民联赢过巫统才强大

再益促请民联领袖,要勇于处理巫统最擅长炒作的宗教与种族课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民联只有在这些课题赢过巫统,并提出全面的解决方案,才能更强大。”

“是时候,民联务实地解决‘阿拉’字眼课题,以向国人展现他们的执政决心与信念。他们是时候展现他们跟巫统的不同。”

赞杨美盈刘永山勇敢

再益赞扬民主行动党百乐镇州议员杨美盈与甘榜东姑州议员刘永山,建议修改《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的做法。

他认为这是“合理且勇敢”的建议,可惜两人遭到安华与其他民联同僚的严厉批评。

根据上述条文,任何人若在出版品撰写,或者在公开演讲和声明,又或向任何集会或人群发表演讲或声明,还是有意或者理应知道其言论将被出版或者传播的情况下发表演讲或声明,使用“阿拉”字眼或者其他34个阿拉伯字眼来表达或形容任何非伊斯兰宗教的事实、信仰、观念、概念、行为、活动、事务或物体,则那将是一种违法举动。

“除了这两名年轻的议员,没有别人敢向雪州和全国人民提出解决方法。”

民联三年前已有决定

再益曾在2009年加入公正党,后来在党选争议声中退党。他指出,民联早在3年前已针对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立场设定一致决定,即在没有滥用该字眼来误导穆斯林的情况下,非穆斯林有权在《圣经》中和祈祷时,用“阿拉”一词。

“换言之,民联已作出艰难的决定。若民联相信本身的决定和愿意坚持这立场,那就应该支持废除有关法令。”

他解释,《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主要对付的是穆斯林的改教问题。

“禁止使用包括‘阿拉’在内的35个字眼的做法,无法达到该目的,尤其当这禁令涉及侵犯了国内基督徒和锡克教徒,还有学生唱州歌的权利。”

“若继续执行这不切实际的法案,那么每当雪州宗教局或者其他执法单位行动时,没有人可以就此投诉。”

建议制新法处理改教

再益进一步说明,若问题是穆斯林可能会在“不知情”下改信基督教,那么政府就该制定相关的新法令。

“民联三党尤其是伊斯兰党,拥有足够的穆斯林学者和知识份子,可向穆斯林解释说那个由巫统炮制的法令是具有瑕疵的。更何况,我认为,这法令越权了。”

“对我而言,当巫统祭出宗教牌时,民联总是在压力下退缩。我无法推敲出原因。伊斯兰教并非一个不逻辑或不合理的宗教。穆斯林的开明态度与伦理众所周知,而自古以来,我们有足够的宗教学者,来共同捍卫宪法原则。”

他补充,民联必须重申其宗教立场,还有想出更合时宜的政策。

“当巫统加深了穆斯林的无知和恐慌,民联和伊斯兰党有必要反击,使得他们更加开明。”

“他们不该害怕这样做会失去选票,否则他们就是投机份子,并且准备典当本身的原则来达到政治胜利。那他们为何而斗争?”

“人民要的是真正的改变。穆斯林要的,并不是只有伊斯兰教的口号,而是一个真正公平对待所有人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