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反对党马华继续追击雪州宗教局临检圣经公会的事件。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炮轰雪州民联政府,拖延处理问题,还模糊焦点,就连充公了的圣经“归不归还仍是未知数”。

“圣经是基督徒重要的经典,雪州宗教局无论基于什么理由充公已显示他们的傲慢与缺乏敏感度。”

他也批评民联雪州政府在问题发生后,一再以不同的理由推搪,直到最近发现避无可避,才一再提起制定新的标准作业程序,但却没有再提圣经的去向。

何时还马来圣经?

郑联科(左图)在今天文告表示,圣经被充公对基督徒是一种侮辱,“同样的,如果基督教国家充公穆斯林的可兰经,试问会有什么后果?”

“雪州宗教局应以同理心看待这问题;现在我不管什么新标准程序,我们今天要询问究竟他们归不归还351本马来文版的圣经?”

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本月11日曾表示,雪州政府已指示雪州宗教局向内政部反映,将充公的马来版圣经公会归还给大马圣经公会。

抨黄洁冰推卸责任

对此,郑联科表示,黄洁冰无疑又是在推卸责任,好让民联再次得以开脱。

“我也要求行动党议员关心这些圣经的去向,好好的发挥他们的影响力,向他们盟党施压。这种推卸责任和拖延的处事方式,不是选民所要的‘乌巴’。”

他促请民联不要在这课题上玩弄基督教徒的智慧,应诚恳的道歉,把圣经归还给圣经公会。

新SOP治标不治本

此外,黄洁冰(右图)昨天也透露,雪州行政议会已制定新标准作业程序(SOP),规定宗教局未来执行敏感行动之前,必须通知它。而宗教局局长更已答应遵从。

不过,马华妇女组主席王赛芝今日形容,这种做法充其量只是形式上运作知会州政府,根本是治标不治本,避重就轻掩人耳目,完全没有解决到问题。

“同时,这项措施,是否表示民联雪州政府已正式默许和认同雪州宗教局这次的行动,包括闯入基督教堂进行搜查,没收圣经以及逮捕有关负责人?若真如此,是否意味着类似事件在民联雪州日后,还是会照旧重演。这种作风,已严重违反了联邦宪法第3(1)及11(1)条文赋予各族人民享有宗教自由的保障。”

促废除不合理条文

王赛芝在今天文告强调,既然行动党一再标榜他们在民联是平起平坐,在雪州政府是当家又当权,那么现在就应该言行一致,为民请命,立刻废除在1988年雪州非伊斯兰管制条例内的第11和12条文。

这些条文赋予获授权的官员充公所有相关的证据,并在可以没有搜查令下的逮捕任何涉嫌抵触有关的人士的条例。

王赛芝指出,她认同元首和霹雳摄政王的言论,即大马的和谐是基于各族和多元宗教之间的互相尊重及和平共处,也是大马国民团结的基础,建国基石。

州法不能抵触宪法

“其实,追根究理,整个问题的关键,是源自现有联邦宪法和雪州宪法的相左。这是因为联邦宪法第3(1)及11(1)条文,虽赋予各族人民享有不受他人干预的个别宗教自由。不过,雪州1988年非伊斯兰管制条例却出现与此相左的第11和12条文。这种中央与州立法制度的不协调,不但令人混淆,也不利于国民团结。”

王赛芝(左图)表示,联邦上诉庭前法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曾表示,一旦联邦宪法与州宪法出现分歧,那么一切应以联邦宪法为依归。

有鉴于此,她呼吁民联雪州政府重新探讨其州宪法,尽快矫正跟联邦宪法的矛盾,以免出现一国多制的乱象。

未追究宗教局错误

此外,马华雪兰莪妇女组主席王钟璇也抨击雪州政府,意图再次转移视线,以行政议会制定新标准作业程序来平息民愤。

她提醒,雪州政府并未提及要向雪州宗教局追究早前到大马圣经公会突击所犯的错误。

王钟璇指出,黄洁冰声称宗教局局长已答遵守州行政议会的标准作业程序,日后在采取任何敏感行动前,会先通知雪州行政议会。

“(但)这是否意味着,雪州民联政府准备就此草草结束宗教局所挑起的风波?该宗教局早前突击圣经公会,充公圣经的过犯,该由谁来负责?”

勿让小拿破仑妄为

她在今天文告也指出,雪州宗教局前局长莫哈末阿吉之前曾表明,该局不理会雪州大臣卡立的指示。

“试问黄洁冰的新标准作业,是否真的与宗教局协商好?究竟谁说了算?大臣的吩咐都可以不听取,难道黄洁冰的权限比大臣来得大?”

王钟璇促黄洁冰不要再模糊视线,应严惩犯错的官员,以起杀一儆百的作用,否则州内的宗教关系将不时因这些小拿破仑的任意妄为,再度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