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六成人声称不行贿难经商
反贪会指毕马威报告仅印象
刊载: Jan 13, 2014 1:30 PM | 更新: Jan 13, 2014 6:56 PM
毕马威会计事务所针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欺诈、贪污与行贿是马来西亚经商普遍和无可避免的现象。
根据调查,曾遭欺诈的受访者当中,90%认为那是经商的部分成本,而80%认为过去3年的贪污与行贿现象有所增加。
此外,他们有64%相信在马来西亚,不行贿是无法经商的。
下午5点20分更新
毕马威会计事务所针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欺诈、贪污与行贿是马来西亚经商普遍和无可避免的现象。
根据调查,曾遭欺诈的受访者当中,90%认为那是经商的部分成本,而80%认为过去3年的贪污与行贿现象有所增加。
此外,他们有64%相信在马来西亚,不行贿是无法经商的。
该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佐汉今日在记者会上认为,这种趋势显得“相当危险”,并呼吁当局采取更多主动措施。
无人“非常熟悉”反贪法
这项调查是在2013年3月至8月进行,从大约100间上市公司之中,接获大约100家公司的回应。超过四分之一回复者是首席执行员或首席财务长。
毕马威今日也把该报告交给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布卡欣(右图右二)。
报告显示,没有任何受访者自认“非常熟悉”反贪污法令,甚至有三分之一承认不熟悉。
印象与现实之间有差距
不过,阿布卡欣尽管认同有必要展开更多教育工作,却企图淡化这份报告的数据。
他较后受询时回应这份报告说:“当存在许多的贪污新闻时,少点谈论贪污可能更好…这个就是印象,但现实可能不同。”
阿布卡欣认为,毕马威报告必须跟其他调查,例如国际透明组织2013年全球贪污趋势指数报告,以及经商便利报告并置来看。
2013年全球贪污趋势指数报告显示,“只有5%大马人遇过贪污情况”,而经商便利报告也将大马排在优异的地位。
八成人行贿拿行政批准
另一方面,毕马威调查也显示,81%受访者坦承,他们曾行贿以便拿到政府机关的日常行政批准。而为了在大马赢得或维持生意,现金是最常见的行贿方式。
调查指出,贿赂发生的原因有三,即某些产业的特殊性质、民众接受贿赂现象,以及雇员的醒觉低落。
询及为何毕马威调查显示,存在行政高层也有受贿现象却没有受对付的印象,阿布卡欣表示,那是不对的。
定罪与否也涉检控司法
“我们必须公平论事。贪腐案件不仅关乎调查而已,也攸关提控和司法如何看待它。”
“我不准备深入(谈课题)和解释,但是我们只是(负责)整个(入罪)程序的30%而已。另外30%在检控,还有30%是裁决,他们如何看待单间,呈堂的证据,以及他们要如何看待(司法)正义。”
询及前交通部长陈广才就巴生自贸区案的欺诈罪控遭全撤的发展,阿布卡欣表示,“我们不应该互相指责…让我们检视失败的原因同时改进。若有法律漏洞就修补之。”
拟增企业连带责任条款
他指出,反贪会希望政府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增加“企业连带责任”(corporate liability)条文,即企业必须为其雇员所涉及的贪腐罪行负上部分的责任。
阿布卡欣表示,许多民众并不知道反贪会所处理的案件,皆受一个独立的监督委员会所监督和检讨,以避免调查出现偏颇。目前有37宗案件正受检讨。
毕马威执行员陈金泉(Tan Kim Chuan,音译)开腔为反贪会缓颊,声称有其他的因素造成欺诈案件上升。
环境复杂使欺诈案更多
他指出,人民认为欺诈案上升,因为我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复杂,而欺诈案变得更复杂和新颖,出现在2000年不曾见的智慧财产权、身份、科技相关的欺诈案。
毕马威调查也发现,相对于2009年的34%,非管理雇员的欺诈案上扬50%。
大部分欺诈犯多数介于26至40岁之间,年收入在6万令吉或以下,同时在公司受雇5年或以下。
毕马威从2001年开始在马来西亚展开调查,这是它第五次发表调查结果,但是这是它首次纳入贪污和贿赂的问题。
毕马威会计事务所针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显示,欺诈、贪污与行贿是马来西亚经商普遍和无可避免的现象。
根据调查,曾遭欺诈的受访者当中,90%认为那是经商的部分成本,而80%认为过去3年的贪污与行贿现象有所增加。
此外,他们有64%相信在马来西亚,不行贿是无法经商的。
该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佐汉今日在记者会上认为,这种趋势显得“相当危险”,并呼吁当局采取更多主动措施。
无人“非常熟悉”反贪法
毕马威今日也把该报告交给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布卡欣(右图右二)。
报告显示,没有任何受访者自认“非常熟悉”反贪污法令,甚至有三分之一承认不熟悉。
印象与现实之间有差距
不过,阿布卡欣尽管认同有必要展开更多教育工作,却企图淡化这份报告的数据。
他较后受询时回应这份报告说:“当存在许多的贪污新闻时,少点谈论贪污可能更好…这个就是印象,但现实可能不同。”
阿布卡欣认为,毕马威报告必须跟其他调查,例如国际透明组织2013年全球贪污趋势指数报告,以及经商便利报告并置来看。
2013年全球贪污趋势指数报告显示,“只有5%大马人遇过贪污情况”,而经商便利报告也将大马排在优异的地位。
八成人行贿拿行政批准
另一方面,毕马威调查也显示,81%受访者坦承,他们曾行贿以便拿到政府机关的日常行政批准。而为了在大马赢得或维持生意,现金是最常见的行贿方式。
调查指出,贿赂发生的原因有三,即某些产业的特殊性质、民众接受贿赂现象,以及雇员的醒觉低落。
询及为何毕马威调查显示,存在行政高层也有受贿现象却没有受对付的印象,阿布卡欣表示,那是不对的。
定罪与否也涉检控司法
“我们必须公平论事。贪腐案件不仅关乎调查而已,也攸关提控和司法如何看待它。”
“我不准备深入(谈课题)和解释,但是我们只是(负责)整个(入罪)程序的30%而已。另外30%在检控,还有30%是裁决,他们如何看待单间,呈堂的证据,以及他们要如何看待(司法)正义。”
询及前交通部长陈广才就巴生自贸区案的欺诈罪控遭全撤的发展,阿布卡欣表示,“我们不应该互相指责…让我们检视失败的原因同时改进。若有法律漏洞就修补之。”
拟增企业连带责任条款
他指出,反贪会希望政府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增加“企业连带责任”(corporate liability)条文,即企业必须为其雇员所涉及的贪腐罪行负上部分的责任。
阿布卡欣表示,许多民众并不知道反贪会所处理的案件,皆受一个独立的监督委员会所监督和检讨,以避免调查出现偏颇。目前有37宗案件正受检讨。
毕马威执行员陈金泉(Tan Kim Chuan,音译)开腔为反贪会缓颊,声称有其他的因素造成欺诈案件上升。
环境复杂使欺诈案更多
他指出,人民认为欺诈案上升,因为我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复杂,而欺诈案变得更复杂和新颖,出现在2000年不曾见的智慧财产权、身份、科技相关的欺诈案。
毕马威调查也发现,相对于2009年的34%,非管理雇员的欺诈案上扬50%。
大部分欺诈犯多数介于26至40岁之间,年收入在6万令吉或以下,同时在公司受雇5年或以下。
毕马威从2001年开始在马来西亚展开调查,这是它第五次发表调查结果,但是这是它首次纳入贪污和贿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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