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内政部假借伊教打压人权
Comango拟上庭挑战禁令
刊载: Jan 9, 2014 7:25 PM | 更新: Jan 9, 2014 7:45 PM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Comango)驳斥内政部将该组织列为非法组织,指该部门假借捍卫伊斯兰教义名义,其实是以此为政治工具打压人权运动。
该联盟将委托律师,入禀高庭寻求司法审核,以推翻查禁该联盟的决定。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今天发表文告驳斥内政部秘书长莫哈末卡立早前发出的 文告 ,指内政部为该组织扣上乖离伊斯兰教义的帽子,是毫无根据的。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Comango)驳斥内政部将该组织列为非法组织,指该部门假借捍卫伊斯兰教义名义,其实是以此为政治工具打压人权运动。
该联盟将委托律师,入禀高庭寻求司法审核,以推翻查禁该联盟的决定。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今天发表文告驳斥内政部秘书长莫哈末卡立早前发出的文告,指内政部为该组织扣上乖离伊斯兰教义的帽子,是毫无根据的。
查禁理由不符社团法
该联盟指出,内政部秘书长的声明并没有依法附上内政部长的宪报指示,再者所给予的理由也不符合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的规定。
该联盟称,内政部以该联盟成员不是注册团体,以及支持联盟报告的大部分团体都不是伊斯兰组织为由宣布查禁,但是这些理由并没有列在1966年的社团注册法令内。
依照社团法令第5条款,唯有某个组织被利用来行使破坏,或者不符合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道德,部长才能查禁该组织。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感到震惊的是,政府利用伊斯兰为政治工具,以便压制反对侵害人权的声音,同时妖魔化捍卫人权组织。”
“这是危言耸听的策略,并且共谋煽动国内日益上升的极端与不宽容情绪。”
斥苟同极端组织立场
该联盟表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C)涉及193个国家,其中也包括穆斯林为主的国家。许多穆斯林为主的国家也接纳人权宣言,但是大马极端团体却指责其为违反伊斯兰,并以此抨击该联盟,实际上是毫无根据的。
该联盟批评,内政部的查禁行动等于接纳了极端组织的立场,甚至还赞助土著权威组织,接纳其仇恨言论。
曾与官方代表接触
该联盟也指出,该组织的团体成员涵盖合法注册组织、非“法人团体”及公民组织联盟,内政部所谓只有合法注册组织的活动才是合法的,纯属无稽之谈。
该联盟强调,该组织的活动完全没有违法联邦宪法、人权原则或马来西亚所倡议的人权守则。
该联盟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呈两份报告及参与法定机构以及其他活动,都获得联合国的认可,并且对人权状况审议的过程有贡献。
该联盟指出,该联盟于2008年向联合国提呈报告以来,就曾与大马政府接触。2013年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议大马人权报告时,该组织就在日内瓦与大马的代表会面,而之前9月时,也曾与大马代表会面。
该联盟指出,大马政府宣称要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更活跃,因此更加不能罔顾联合国的许多程序,更何况人权“普遍定期审议”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内政部的举动是完全违反这些目的,并且压制表达和结社自由。
该联盟批评,内政部的举动含有政治目的,主要是转移人民的视线,以便忽略国家不团结、贪污盛行、财富分配不均、消费税、汽油、燃油与大道收费价格上涨等议题。
该联盟将委托律师,入禀高庭寻求司法审核,以推翻查禁该联盟的决定。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今天发表文告驳斥内政部秘书长莫哈末卡立早前发出的文告,指内政部为该组织扣上乖离伊斯兰教义的帽子,是毫无根据的。
查禁理由不符社团法
该联盟指出,内政部秘书长的声明并没有依法附上内政部长的宪报指示,再者所给予的理由也不符合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的规定。
该联盟称,内政部以该联盟成员不是注册团体,以及支持联盟报告的大部分团体都不是伊斯兰组织为由宣布查禁,但是这些理由并没有列在1966年的社团注册法令内。
依照社团法令第5条款,唯有某个组织被利用来行使破坏,或者不符合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道德,部长才能查禁该组织。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感到震惊的是,政府利用伊斯兰为政治工具,以便压制反对侵害人权的声音,同时妖魔化捍卫人权组织。”
“这是危言耸听的策略,并且共谋煽动国内日益上升的极端与不宽容情绪。”
斥苟同极端组织立场
该联盟表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C)涉及193个国家,其中也包括穆斯林为主的国家。许多穆斯林为主的国家也接纳人权宣言,但是大马极端团体却指责其为违反伊斯兰,并以此抨击该联盟,实际上是毫无根据的。
该联盟批评,内政部的查禁行动等于接纳了极端组织的立场,甚至还赞助土著权威组织,接纳其仇恨言论。
曾与官方代表接触
该联盟也指出,该组织的团体成员涵盖合法注册组织、非“法人团体”及公民组织联盟,内政部所谓只有合法注册组织的活动才是合法的,纯属无稽之谈。
该联盟强调,该组织的活动完全没有违法联邦宪法、人权原则或马来西亚所倡议的人权守则。
该联盟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呈两份报告及参与法定机构以及其他活动,都获得联合国的认可,并且对人权状况审议的过程有贡献。
该联盟指出,该联盟于2008年向联合国提呈报告以来,就曾与大马政府接触。2013年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议大马人权报告时,该组织就在日内瓦与大马的代表会面,而之前9月时,也曾与大马代表会面。
该联盟指出,大马政府宣称要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更活跃,因此更加不能罔顾联合国的许多程序,更何况人权“普遍定期审议”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内政部的举动是完全违反这些目的,并且压制表达和结社自由。
该联盟批评,内政部的举动含有政治目的,主要是转移人民的视线,以便忽略国家不团结、贪污盛行、财富分配不均、消费税、汽油、燃油与大道收费价格上涨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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