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同性恋社群偏离伊斯兰
内政部宣布COMANGO非法
刊载: Jan 8, 2014 4:23 PM | 更新: Jan 8, 2014 8:52 PM
继几年前禁止 兴权会 与 净选盟 之后,内政部今日宣布“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Comango)为非法组织,理由是该联盟部分斗争目标违反伊斯兰教义,且大部分成员团体没有合法注册。
内政部秘书长莫哈末卡立(Mohamad KhalidShariff)发表 文告 指出,该联盟在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C)提呈报告时,其中一个目标就是捍卫同性恋社群(LGBT)的权益。
“这个联盟争取性取向及性别身分的权利,即为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斗争,已乖离了伊斯兰教义。”
下午5点45分更新
继几年前禁止兴权会与净选盟之后,内政部今日宣布“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Comango)为非法组织,理由是该联盟部分斗争目标违反伊斯兰教义,且大部分成员团体没有合法注册。
内政部秘书长莫哈末卡立(Mohamad KhalidShariff)发表文告指出,该联盟在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C)提呈报告时,其中一个目标就是捍卫同性恋社群(LGBT)的权益。
“这个联盟争取性取向及性别身分的权利,即为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斗争,已乖离了伊斯兰教义。”
大部分团体未注册
秘书长也说,再者,该联盟底下的54个团体,只有15个是合法注册的组织。
“任何团体希望在国内合法地进行活动,就须在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7条文下,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文告指出,内政部已根据社团注册局所查核的纪录,证实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没有进行注册。
“任何团体没有根据该法令第7条文的要求行事,就可被视为非注册团体受到对付,它已抵触第41(1)(b)条文。”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是一个非法组织。”
政府受激进派挟持
对此,该联盟代表兼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联合主席邱进福第一时间回应说,内政部的决定既不道德,也不正当。
邱进福表示,政府在“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一直都与该联盟交涉。
“它(政府)于2012年3月也获得一份我们呈上的‘普遍定期审议’报告,但什么也没发生,直至保守的穆斯林组织突出它们不认同的内容,同时要求对付我们。”
“这显示(政府)受到激进份子挟持,不愿保护及捍卫这些较为中庸的不同看法,即使它可能不认同这些声音。”
邱进福补充,政府采取的行动,显示它不尊重联邦宪法下第11条款阐明的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
争取性权亵渎上苍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是配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每4年半对成员国人权状况的“普遍定期审议”而成立。他们被指在去年所提呈的人权状况报告,要求关注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群体的权益,并提出所有宗教平等的诉求,而引起朝野政党争议。
国际伊斯兰大学教授卡玛哈山(Kamal Hassan)就直指,穆斯林支持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群体获得平权,可能已抵触“亵渎上苍”之罪。
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诺奥马早前在国会也炮轰,该联盟所提呈的报告,要求关注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群体的权益,并提出所有宗教平等的诉求,已经构成国家威胁。
时任伊青团长的纳斯鲁丁也要求,该联盟应撤回他们呈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的诉求。
曾被标签危害安宁
不过,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否认,其报告损害伊斯兰及鼓吹世俗主义。
在“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之前,兴权会和净选盟也相继遭到内政部查禁。
2008年10月15日,政府宣布兴权会是一个触犯法律,危害公众安宁与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兴权会直至去年1月,才在上诉后才摆脱非法组织污名。
2011年7月,内政部也指净选盟涉嫌煽动人民推翻政府,将之列为非法组织。
继几年前禁止兴权会与净选盟之后,内政部今日宣布“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Comango)为非法组织,理由是该联盟部分斗争目标违反伊斯兰教义,且大部分成员团体没有合法注册。
内政部秘书长莫哈末卡立(Mohamad KhalidShariff)发表文告指出,该联盟在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C)提呈报告时,其中一个目标就是捍卫同性恋社群(LGBT)的权益。
“这个联盟争取性取向及性别身分的权利,即为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斗争,已乖离了伊斯兰教义。”
大部分团体未注册
秘书长也说,再者,该联盟底下的54个团体,只有15个是合法注册的组织。
“任何团体希望在国内合法地进行活动,就须在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7条文下,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文告指出,内政部已根据社团注册局所查核的纪录,证实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没有进行注册。
“任何团体没有根据该法令第7条文的要求行事,就可被视为非注册团体受到对付,它已抵触第41(1)(b)条文。”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是一个非法组织。”
政府受激进派挟持
对此,该联盟代表兼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联合主席邱进福第一时间回应说,内政部的决定既不道德,也不正当。
邱进福表示,政府在“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一直都与该联盟交涉。
“它(政府)于2012年3月也获得一份我们呈上的‘普遍定期审议’报告,但什么也没发生,直至保守的穆斯林组织突出它们不认同的内容,同时要求对付我们。”
“这显示(政府)受到激进份子挟持,不愿保护及捍卫这些较为中庸的不同看法,即使它可能不认同这些声音。”
邱进福补充,政府采取的行动,显示它不尊重联邦宪法下第11条款阐明的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
争取性权亵渎上苍
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是配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每4年半对成员国人权状况的“普遍定期审议”而成立。他们被指在去年所提呈的人权状况报告,要求关注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群体的权益,并提出所有宗教平等的诉求,而引起朝野政党争议。
国际伊斯兰大学教授卡玛哈山(Kamal Hassan)就直指,穆斯林支持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群体获得平权,可能已抵触“亵渎上苍”之罪。巫统丹绒加弄国会议员诺奥马早前在国会也炮轰,该联盟所提呈的报告,要求关注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群体的权益,并提出所有宗教平等的诉求,已经构成国家威胁。
时任伊青团长的纳斯鲁丁也要求,该联盟应撤回他们呈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的诉求。
曾被标签危害安宁
不过,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否认,其报告损害伊斯兰及鼓吹世俗主义。
在“大马非政府组织联盟”之前,兴权会和净选盟也相继遭到内政部查禁。
2008年10月15日,政府宣布兴权会是一个触犯法律,危害公众安宁与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兴权会直至去年1月,才在上诉后才摆脱非法组织污名。
2011年7月,内政部也指净选盟涉嫌煽动人民推翻政府,将之列为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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