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林沙辖18亿索讨案遭驳回
隆高庭指诉讼无根据且逾期
玲珑集团前执行主席哈林沙辖(Halim Saad)翻旧账的努力遇挫。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他起诉政府等多造,追讨逾18亿令吉的诉讼。
哈林沙辖在今年4月入禀吉隆坡高庭,矢言要向当年强迫他出售玲珑集团股权的人讨回公道。
他声称当时受指示不得行使“认沽期权”(put option),相反地,必须将玲珑集团股权出售给国库控股,导致他损失总值逾18亿的金钱和土地。
玲珑集团前执行主席哈林沙辖(Halim Saad)翻旧账的努力遇挫。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他起诉政府等多造,追讨逾18亿令吉的诉讼。
哈林沙辖在今年4月入禀吉隆坡高庭,矢言要向当年强迫他出售玲珑集团股权的人讨回公道。
他声称当时受指示不得行使“认沽期权”(put option),相反地,必须将玲珑集团股权出售给国库控股,导致他损失总值逾18亿的金钱和土地。
他在诉状中将当年掌理经济策划单位的前首相署部长诺莫哈末(Nor Mohamed Yakcop)、大马政府和国库控股列为答辩人,并指他们在2001和2003年两度故意欺骗他,或诱导他签署两项合同。
诉讼无根据且追诉期已过
法官哈尼法(Hanipah Farikullah)今天裁决说,哈林沙辖没有合理的兴讼基础。
“答辩人并没有犯下欺骗和恶意误导之举。”
“原诉人(哈林沙辖)这么多年来都在沉睡,似乎突然在今年醒来,提出这次诉讼。”
基于此,法官驳回这宗诉讼,不需要进入审讯。
哈尼法也指哈林沙辖是在2003年跟答辩方达致协议,而今此案已过了6年的追诉期。
她也谕令哈林沙辖给三位答辩人分别支付2万5000令吉的堂费。
马友乃德卖玲珑股权掀波
玲珑集团曾掌握马友乃德相当的股权。惟在1997年,马友乃德宣布已买下玲珑的32.6%股权。不过,此事遭遇投资市场的反弹。
为了平息不满,哈林沙辖在1998年献议通过“认沽期权”方式,从马友乃德处买下玲珑股权。
当时的献议价钱是32亿令吉,其中他将分成4次支付款额,首3次是1亿令吉分期付款,而其余者在2001年2月14日“认沽期权”结束时付清。
据悉,哈林沙辖支付了第一期的1亿令吉付款后,却无法支付第二期的付款,而国库控股就在此刻介入,在2001年私有化马友乃德,并在较后撤销这项“认沽期权”。
哈林沙辖在2001年10月辞职离开玲珑/马友乃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