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在野党指控政府修改《刑事法典》是要阻止公众取得政府的贪腐资料,首相署部长南希今日辩称,此举是要防止机密资讯泄漏给电子媒体,以免政府形象受损。

南希为《刑事法典》修正案二读总结时指出,政府修改这项法令,是要维护国家安全,及避免政府形象继续遭破坏。

“最近发生很多官方机密资料泄漏的事情……”

“这些资讯泄漏给电子媒体,它们添加一些不实论据来诋毁政府,而这必须获得正视。”

否认欲掩盖贪污行径

NONE她强调,《刑事法典》所建议增设的第203A条文,只对涉及“国家安全”的资讯,而非要掩盖贪污行径。

她也说,吹哨者在《2010年吹哨者法令》和《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经已获得足够保护。

无论如何,民联国会议员并不满意南希的解释,他们声称,法案并没清楚解释此事。

伊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迈丁(Hanipa Maidin)就说:“你的答复并不是法令,这(指《刑事法典》修正案)才是法令。”

坚决不会撤回修正案

这些站起来反对的民联国会议员,大部分都拥有律师背景。虽然他们大力要求政府撤回法案,以便能加以修改,令条文变得更加明确,但却遭到南希的一口回拒。

“法令的执行可以延迟,以便我们可以调整,但撤回是不可能的。”

南希说,《刑事法典》修正案必须与其他法令同读,包括最近刚修改的《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

然而,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却打岔说:“不过,罪行是注明在这里(《刑事法典》),所以你不能说‘看其他法令’。我抱歉地说,就连法律系大一生都知道此事。”

强制刑罚条文遭批评

哈尼巴迈丁与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异口同声地质问,法案中强制刑罚的条文,因为这限制司法裁量权,并违背“认罪协商”制度目的。

不过,部长坚称,由于法案有注明最高和最低刑罚,因此指法案有司法裁量权。

她补充,政府推出这些严厉的法令,就是要保护受害者。

然而,哈尼巴迈丁不接受南希的解释,声称根据本身从事20年刑事律师的经验而言,若有强制刑罚,没有律师会劝其当事人认罪。

否决带入特委会检讨

另外,虽然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提呈动议,将法案带到国会特委会检讨,但下议院却以声浪表决,否决这项动议。

国会下议院最终于今晚8点21分,毫无修改地三读通过《刑事法典》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