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撤销68万张AES罚单
郭素沁吁退回2000万罚款
刊载: Oct 22, 2013 7:43 AM | 更新: Oct 22, 2013 7:47 AM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郭素沁表示,基于公平原则,政府除了应该取消68万张自动执法系统(AES)罚单,也应退还已收到的2000万令吉罚款。
郭素沁今天发表文告说,当局于去年9月在没有做出基本及必有的宣传工作之前,即仓促装置自动执法系统,造成处处“罚单陷阱”,对车主不公平。
她披露,交通部于今年的一项国会问题答复中,指当局总共发出67万3339张罚单,并已收到2000万令吉的罚款。
民主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郭素沁表示,基于公平原则,政府除了应该取消68万张自动执法系统(AES)罚单,也应退还已收到的2000万令吉罚款。
郭素沁今天发表文告说,当局于去年9月在没有做出基本及必有的宣传工作之前,即仓促装置自动执法系统,造成处处“罚单陷阱”,对车主不公平。
她披露,交通部于今年的一项国会问题答复中,指当局总共发出67万3339张罚单,并已收到2000万令吉的罚款。
“交通部代部长希山昨日说,就罚单总数为68万张。这意味就罚单总额为2亿400万令吉。”
检讨装置的地点
郭素沁说,当局也有必要重新检讨涉及自动执法系统的一些问题。首要检讨的是,自动执法系统摄影机的装置地点,因为已有不少公众投诉一些地点的交通时速根本都不实际。
“自去年至今,当局只装置了14架摄影机,1年里即已发出近70万张罚单,当局的计划是要装置800多架,试想在处处是‘罚单陷阱’的情况下,1年里会有多少车主‘中招’?”
“这种做法实际吗?这样做是真的能提高道路安全的目标吗?因此当局也应检讨欲装置的摄影机数目。”
建议撤918前罚单
《东方日报》报导,希山早前表示,该部將在两周內,向內阁提呈数项有关“自动执法系统”罚单建议,包括撤销之前已发出的罚单等。
他说,有关撤销的罚单建议,仅限以在9月18日之前发出的罚单,9月18日之后发出的罚单都要缴付。
早前,陆路交通局宣佈,从9月18日起,接获自动执法系统传票者若在14天內缴付罚款,可获50%折扣,超速逾时速40公里者除外。该项措施从10月10日起生效。
9月18日至10月9日接获传票者,偿还期限將从10月10日算起,不过逾期30天或至60天內缴付罚款,必须缴付罚款全额300令吉。而超速逾时速40公里者,无论几时偿还罚款都必须缴付全额300令吉。
郭素沁今天发表文告说,当局于去年9月在没有做出基本及必有的宣传工作之前,即仓促装置自动执法系统,造成处处“罚单陷阱”,对车主不公平。她披露,交通部于今年的一项国会问题答复中,指当局总共发出67万3339张罚单,并已收到2000万令吉的罚款。
“交通部代部长希山昨日说,就罚单总数为68万张。这意味就罚单总额为2亿400万令吉。”
检讨装置的地点
郭素沁说,当局也有必要重新检讨涉及自动执法系统的一些问题。首要检讨的是,自动执法系统摄影机的装置地点,因为已有不少公众投诉一些地点的交通时速根本都不实际。
“自去年至今,当局只装置了14架摄影机,1年里即已发出近70万张罚单,当局的计划是要装置800多架,试想在处处是‘罚单陷阱’的情况下,1年里会有多少车主‘中招’?”
“这种做法实际吗?这样做是真的能提高道路安全的目标吗?因此当局也应检讨欲装置的摄影机数目。”
建议撤918前罚单
《东方日报》报导,希山早前表示,该部將在两周內,向內阁提呈数项有关“自动执法系统”罚单建议,包括撤销之前已发出的罚单等。
他说,有关撤销的罚单建议,仅限以在9月18日之前发出的罚单,9月18日之后发出的罚单都要缴付。
早前,陆路交通局宣佈,从9月18日起,接获自动执法系统传票者若在14天內缴付罚款,可获50%折扣,超速逾时速40公里者除外。该项措施从10月10日起生效。
9月18日至10月9日接获传票者,偿还期限將从10月10日算起,不过逾期30天或至60天內缴付罚款,必须缴付罚款全额300令吉。而超速逾时速40公里者,无论几时偿还罚款都必须缴付全额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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