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十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被联合国定为世界居住日(World Habitat Day)。世界居住日的宗旨在于唤起人们关注居住城市、市镇的状况以及每个人都拥有基本的栖身之所。

联合国之所以定下这个特别的日子,是为了让人们关注纵使居住已经被视为是最基本的权利,但是至今还有人在为他们的住所苦苦抗争着。在此,我想为各位叙述森美兰文丁客家村拆屋事件。

 

村民被视为违章建筑者

我在一年前踏入客家村时,发现该新村的设备完善,村里设有庙宇、民众会堂还有学校,让我非常赞叹。但令我惊讶的是,就仅仅是因为有钱的大公司收购了他们的土地,这里的村民都被视为违章建筑者。

 

观察了他们房子的结构还有生活方式后,我发现村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代,并有属于自己的历史故事。这里的居民以长者为主,他们的孩子大多数都移居到城市去生活了。这里的经济活动多元,但他们大部分是小本经营的商人或是自雇人士。

 

接着,我在民众会堂初次和这批村民见面,并受到他们热情的欢迎。我聆听了他们的困境后,首先向村民询问了两个重要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将决定我是否会和他们站在一起。

 

第一道问题是,他们是否认为自己拥有住在现有屋子的权利;第二道问题是,如果有其他人拥有地契,他们是否会妥协搬迁。

他们非常坚决地回答,他们拥有居住的权利,并告诉我他们祖先拓荒的故事,他们表示会为了能继续留下来而抗争。他们向我展示了一张于1960年拍摄的照片,照片显示那时的文丁市镇只有两个建筑,而其他的建筑物是在村子出现后才随之兴建的。一部分的村民则反问我,他们还能去哪里?

从多个角度来看,我非常理解他们的处境。我们和社会主义党社区阵线(Community Front)的朋友认为村民所言属实,并拥有合法的斗争权利。

 

在我们讨论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干扰,一些村民在领取赔偿金后就此离开。他们被赔偿1500至7500令吉,这显然是低于一般的赔偿金标准。许多人投诉他们被骗或被威胁接受赔偿金。

我询及他们有什么诉求的时候,留下来的村民表示要继续留在客家村,若争取不果,他们要求在同样的地点获得一块土地或一间屋子。而我认为他们的诉求合理。

 

单凭地契裁决土地拥有权

客家村村民说,该村庄有超过100年历史。追溯到1860年,他们大部分祖先来自中国惠州,当年被英国人带来从事开采锡矿工作。他们在文丁里的村子落脚,即客家村,又名亚答村。亚答村的名字取自亚答屋。这里更有超过百年历史的谭公庙和启智文丁华小。

 

MEGA9发展商在2005年才出现,反之落地生根已久的村民却被冠以“违章建筑者”之名羞辱。要知道前联邦法院大法官阿兹兰莎曾把“违章建筑者”等同罪犯,泛指在政府拥有的土地上兴建房屋的人。但是在客家村的事件中,村民从1960年代开始就被森美兰土地局颁发临时地契,而直到今天,他们仍然缴交门牌税给市议会。从这点来看,他们并不能被称为违章建筑者。

 

可悲的是,从经验来说,我们的国家存在一个极大的问题,就是国家的司法制度只单凭地契来裁决土地拥有权。客家村村民大约在1987年的时候,就略有听闻该土地已被政府拿来做发展,但直到2005年才得以证实。政府将客家村的土地卖给Mega 9私人公司作为混合发展,兴建374间房子,其中116间是廉价屋以及商店。

 

就这样后来出现的Mega 9发展商,一夜之间成了土地王者,反之原本的土地拓荒者却成了违章建筑者。金钱和贪污决定了权力的多寡,而正义则埋没在“地契”底下,这是一个悲剧。

 

关乎居住权之平等权利

2013年8月26日,芙蓉高庭宣判村民败诉。村民们都在公开法庭内等候结果,法官在内庭做出判决。法庭只在乎谁手上握有地契,裁决的结果是,村民必须搬空,把土地交给Mega 9。

Mega 9较早前成功向法庭申请到引用法庭条规第89条文。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在一般情况,法庭会拒绝引用第89条文的申请,并下令执行完整的审讯过程。法庭条规第89条文允许简化法庭审理程序,一般只用在非常明确的擅闯私人地段的案件。就这个案例而言,村民在这个地方已有百年的历史,完整地审讯是有必要的。这并不是单纯的某方面擅闯私人地段,或没有缴交租金的案件。

 

高庭狭义地诠释这个案件。这案件其实关乎平等权利,关乎居住权,关乎联邦宪法第五条所阐明的民生权利。然而,法庭似乎选择了只看谁拥有地契,等于变相将村民的权利判处死刑。

 

村民的律师团已为村民申请暂缓执行要村民搬空的庭令,而法庭也订在10月17日裁决村民的申请。发展商Mega 9却在9月25日递交通知书给村民,要村民在7天内搬空家园。在递交通知书少于五天的时间内,发展商就借助警察、国能和法庭代表,动用全力驱逐村民。

 

为什么当法庭将在17日审理此案时,他们还要如此着急?为什么当村民还在向法庭上诉时,他们这么急于驱逐村民?为什么法庭代表就不能再等30分钟,等到村民的代表律师到场,而他也是人民代议士,当天需出席州议会,惟表明将在早上11点半到场。

 

尽管如此,法庭代表还是执意拆屋。警方过度使用警力,逮捕、致伤和羞辱那些捍卫家园的人们。共有13人遭逮捕,3间房屋被强行拆毁。

拆屋行动在15分钟后,终于因为代表律师赶到而终止。拆屋行动暂时被搁置至2013年10月17日。当我向同在拘留所被扣留的同伴传达这项消息时,大家不禁高声欢呼。至少,幸存的村子不至于变成废墟。

 

政府应确保居者有其屋

我们纪念世界房屋日时,我希望州政府认识到,确保人民“居者有其屋”是其职责。在这案例中,当初州政府怎么会在还没解决村民的问题前,就批准这项发展计划?这种施政方式不就是把利益看得比人民更重要?

为什么州政府当局不能先解决村民的房屋问题,或进一步考虑将村子颁布为文化遗产聚落呢?看来,州政府已经从发展商处得到丰厚的报酬。我认为这是唯一符合逻辑的理由,而许多人跟我有一样的观点。

 

村民们对他们的未来忧心忡忡。我向他们:你们打算就此屈服,还是抗争到底?他们回答说,他们别无选择,必须抵抗到底。越来越多村民在历经9月30日执法者鲁莽对待后挺身而出。

选择站在穷困人民一方

 

对我们社会主义党而言,这是一场有权势的富人集团和穷苦百姓之间的阶级斗争。警察在逮捕我后向我录取口供时问,我是否居住在客家村,或有亲戚住在村里。13名被逮捕者当中竟有六名印度人因为捍卫华人村子而遭逮捕,这对他而言,是一则笑话。

我告诉他,我曾经因为声援巴勒斯坦人而遭逮捕,为森美兰州文丁受影响的社群发声,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他顿时感到尴尬,并开始用我们穷苦大众的语言说话。

 

某些人继续纠缠在一些技术问题,怀疑村民是否有理据捍卫他们的家园,为什么他们不直接接受赔偿等等,但这当中最重要的议题是,这是个百年老村,而这百年老村的村民正因为一些大财团的伎俩和某些收受了利益的大人物,被强行赶出他们的家园。

我们所有人都能够选择我们要支持哪一方。

 

有意愿想支持客家村斗争的朋友可以联络Ghandi 0166862080。

 

阿鲁哲文是社运人士和社会主义党总秘书。本文由黄翠妮、苏淑桦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