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谋杀扣留者达门登的1名警长和3名警员,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现年40岁的哈惹克里斯南警长、44岁的嘉菲里警曹、45岁的纳哈伍长、32岁的哈斯瓦迪伍长,于2013年5月21日中午12时20分至下午2时50分之间,在吉隆坡警察总部7楼的重案组调查室犯下上述罪行。

主控官珍莎米拉副检察司要求哈惹克里斯南的案件与其他3名警员的案件联审,因为案件的调查工作是由同一名调查官展开。

“这是因为在这两宗案件中,案情相同,涉及的证人、日期、时间及事发地点也相同。”

谕令案件联审

嘉菲里、纳哈及哈斯瓦迪是于6月5日被控上推事庭,而哈惹克里斯南是在7月30日被控以相同的罪名。

法官卡马丁谕令案件联审,并择定案件于11月6日过堂,以提呈文件,至于审讯日期则是定在明年2月17日至28日。

哈惹克里斯南的辩护律师是阿迪慕兰、嘉菲里的辩护律师是哈兹曼、纳哈的辩护律师是峇吉星,以及哈斯瓦迪的辩护律师是阿里夫。